最新通報!湖南一監獄長耗資1458萬餘元搞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被開除黨籍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其中提到,衡州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馮加業搞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等問題。

2019年,時任衡州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馮加業違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相關規定,盲目決策,耗資1458萬餘元實施衡州監獄文化軟裝項目,搞華而不實、鋪張浪費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馮加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0月,馮加業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馮加業已被開除黨籍(資料圖)

其餘7起典型案例如下:

湘潭市嶽塘區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韌堅擅權妄爲、侵佔公共財物等問題。2020年7月,時任嶽塘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朱韌堅擅自決定由2家公司編制相關項目策劃及可行性研究方案並支付費用39.2萬元,後因方案質量差等,項目未能落地,造成財政資金損失。2017年至2021年,朱韌堅利用其擔任嶽塘區嶽塘街道黨工委書記,嶽塘區土地和房屋徵收事務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嶽塘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增工程量、虛報項目規模等方式侵吞公共財物327萬元,其中涉及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245萬元。朱韌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0月,朱韌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岳陽市云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云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郭亮違規收取“贊助費”等問題。2021年至2023年,郭亮違規向服務監管對象收取“贊助費”共計8.5萬元。2019年8月至2024年2月,郭亮利用其擔任云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爲他人違規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方面謀取利益,幫助某企業免予行政處罰,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3萬餘元。郭亮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6月,郭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8月,郭亮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十五萬元。

雙牌縣江村鎮政務服務中心原工作人員陳志星騙取羣衆養老保險費問題。2020年至2022年,陳志星利用在江村鎮社保站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業務的職務便利,向羣衆誇大宣傳養老保險提檔補繳收益,以代繳養老保險補繳費用爲由,騙取17戶羣衆養老保險費31.11萬元。2024年5月,陳志星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土肥工作站原站長劉卓君爲親友牟利等問題。2022年8月至12月,劉卓君利用擔任縣農業農村局土肥工作站站長負責農業病蟲害統防統治等工作的便利,通過故意將不屬於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範圍的油菜病蟲害統防統治分項目納入建設範圍等方式,幫助其父母所辦企業承攬到2個分包項目,金額共計57.2萬元。2023年2月至3月,劉卓君對某病蟲統防統治項目監管失職失察,導致該項目多報資金21.35萬元。劉卓君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4年8月,劉卓君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降爲專技十三級。

洞口縣山門鎮洪龍村黨總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友章虛報冒領並侵佔產業扶貧資金等問題。2020年8月,王友章收取修建通組公路的集資款13.32萬元未入賬,並將結餘款1700元佔爲己有。2021年8月,王友章通過虛增工程量,將修建村級垃圾池結餘款4800元佔爲己有。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王友章利用職務之便,安排村幹部編造虛假報賬資料、虛開發票,套取產業資金18.23萬元,其中個人佔有1.78萬元。2024年9月,王友章被開除黨籍,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其他責任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桑植縣農村供水總站違規收取智能水錶費問題。2022年4月至6月,桑植縣農村供水總站在省發改委明文禁止向用戶收取智能水錶費的情況下,仍經集體研究向128戶羣衆收取智能水錶費用共計4.92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24年9月,縣農村供水總站站長黃澤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站長謝曉波、王鵬飛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株洲市淥口區朱亭鎮中心衛生院違規向患者多收牀位費問題。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朱亭鎮中心衛生院違規對住院患者出院當天也按一天的標準收取牀位費,共計多收取3410人次牀位費3.41萬元。2024年8月,時任朱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譚忠良、副院長劉文豐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通報的8起案例中,有的既搞“形象工程”撈政績、又藉機斂財“撈實惠”,有的利用手中權力“雁過拔毛”、小官成“大貪”,有的爲了個人私慾和小團體利益想方設法從羣衆身上“撈好處”。這些發生在羣衆身邊的風腐問題,有的直接侵害羣衆利益,有的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有的影響惠民政策落實落地,無不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須下大的決心和氣力全面查糾整治。

通報強調,開展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事關鞏固黨的執政根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政治立場和“爲了人民利益、非做好不可”的責任擔當,以解決問題爲目的,以羣衆滿意爲標準,強化“背水一戰”的決心,保持決戰決勝的拼勁,以雷霆手段嚴查嚴懲“蠅貪蟻腐”,堅決糾治羣衆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全力解決羣衆反映集中的痛點難點問題,讓羣衆切身感受到正風肅紀反腐的實際成果和帶來的正能量、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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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一退休官員被開除黨籍 通報罕見用"饕餮鉅貪"表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3日消息,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王歡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王歡祥被指將企業作爲“私人領地”,大挖企業牆角(資料圖)

經查,王歡祥身爲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摒棄初心使命,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在任省屬國企“一把手”期間,不思爲企謀利,反將企業作爲“獨立王國”“私人領地”,大挖企業牆角,謀取個人私利、予取予奪,實爲饕餮鉅貪,其行爲嚴重危害企業政治生態和經濟利益。違反政治紀律,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並長期閱看,處心積慮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串供、僞造證據,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購置辦公場所,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長期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超標準使用豪華車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背棄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土地徵收補償謀取利益,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由單位報銷個人應當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實施重大項目,造成國有投資產生重大風險;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私設“小金庫”。利用職權大肆侵吞鉅額公款,中飽私囊,涉嫌貪污犯罪;爲一己私利,不惜挪用公款,幫助他人從事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靠企吃企,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賄賂。

王歡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毫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歡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封面新聞通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檢索,在落馬官員通報中,鮮有“饕餮鉅貪”表述。

在落馬官員通報中,鮮有“饕餮鉅貪”表述,圖爲反腐宣傳圖

退休5年被查

據公開簡歷,王歡祥,男,漢族,1956年5月出生,甘肅秦安人,大學文化程度,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王歡祥曾在甘肅省建築工程總公司工作,歷任木材廠副廠長、裝飾公司副經理,黃河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經理、經理等職,2001年任甘肅省建築工程總公司(甘肅建工集團)黨委常委、副經理,後任公司經理。

2009年,王歡祥任甘肅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總公司黨委常委、總經理、董事,2010年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同時擔任中國甘肅國際技術合作公司總經理,2012年兼任甘肅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3年,王歡祥同時擔任甘肅省政府參事,2015年4月轉任甘肅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2015年12月任甘肅省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2017年2月卸任,繼續擔任甘肅省政府參事。

2019年7月,王歡祥退休。

2024年5月,王歡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20日,甘肅省委第六巡視組對甘肅省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進行了巡視。

封面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甘肅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