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交所發佈IPO審覈業務指引,規範法律類、財務類、程序類等問題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 冉黎黎)爲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等"1+N"政策文件的要求,在證監會指導下,北交所於2024年8月30日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以下分別簡稱《公髮指引第1號》《公髮指引第2號》《公髮指引第3號》)三件發行上市審覈業務指引,分別規範法律類、財務類和程序類問題。相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北交所本次發佈的三件指引,主要是全面落實"1+N"政策文件的要求,同時在保持現有審覈要求總體不變的前提下,按照固化成熟監管經驗、突出制度特色的思路,細化完善了部分規定。相關內容契合中小企業特點,整體上未增加企業負擔。

一是落實"1+N"政策文件要求。《公髮指引第1號》主要增加了發行人股東信息披露及覈查要求、申報前引入新股東與增資擴股、募集資金用途、承諾上市後業績大幅下滑延長限售等規定,細化了上市公司子公司申報北交所的披露與覈查要求。《公髮指引第2號》主要增加了資金流水覈查、客戶供應商穿透覈查等防範財務造假相關覈查要求,增加了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的負面情形、財務內控不規範的整改運行期要求,細化了未盈利企業相關披露與覈查要求。《公髮指引第3號》主要將"關鍵少數"口碑聲譽重大負面情形納入發行人與中介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的範圍。

二是提煉並固化成熟監管經驗。北交所總結開市以來的審覈實踐,並參考滬深交易所有益做法,補充完善了部分監管要求。在《公髮指引第1號》中重點增加了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認定、估值調整協議、環保、土地、社保公積金繳納等規定,結合實踐完善了信息披露豁免等規定。《公髮指引第2號》重點增加了信息系統專項覈查、投資收益佔比、應收款項減值、股份支付等規定,結合實踐完善審計截止日後的審閱報告相關披露要求、變更上市標準時點要求等。《公髮指引第3號》增加了保薦機構管理層的項目簽字責任要求、變更中介機構或簽字人員等規定。

三是突出並保持制度特色。北交所立足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和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沿用相關特色制度,同時細化完善相關要求。其中,《公髮指引第1號》總體沿用現有關聯交易、行業相關要求、與上市後監管銜接等規定,增加了股權集中企業的公司治理與規範運作等特色要求。《公髮指引第2號》總體沿用現有客戶集中、經營業績大幅下滑、研發投入等規定。《公髮指引第3號》明確了"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執行標準與程序要求,以及上市審覈與掛牌公司監管的程序銜接。

除前述修訂外,北交所依照新《公司法》配套修改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