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期限到了!若大巨蛋又漏水 蔣萬安:可開罰遠雄1天10萬元
▲臺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邱顯燁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北大巨蛋每逢下大雨就出現漏水災情,使臺北市體育局要求遠雄巨蛋公司,在承諾的10月31日以前完成漏水改善。面對今爲到期日,臺北市長蔣萬安31日上午表示,倘若遠雄沒如期改善完成,將會開罰一天10萬元。
蔣萬安31日上午到災害應變中心主持臺北市康芮颱風第2次工作會報,會後接受媒體訪問。針對今爲大巨蛋改善漏水到期日,但其實遠雄還是有些困難,接下來會不會更具體協助遠雄改善漏水問題?蔣萬安說明,「今天是期限,我們就已經說了,遠雄應該要照當時的承諾,將大巨蛋場館漏水的情形做全面改善完成。」
蔣萬安強調,依照合約,如果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臺北市政府可以針對遠雄開罰一天10萬元,「我想這個就是很積極的作爲,我們就是站在維護市民的權益立場來要求」。
臺北市體育局日前說明,臺北大巨蛋持續漏水,已嚴重損及活動主辦方、觀賞者權益,更重創人民對重大公共工程品質信心,若遠雄巨蛋公司未能於自身承諾的10月31日期限前完成漏水改善,將依「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興建營運契約」處以每日10萬元罰鍰,並得按日連續計罰,最高開罰300萬元,而歷來各項缺失、配合度均納入年度營運績效評估考覈中,若連2年低於70分則予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