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到...若大巨蛋又漏 蔣萬安:維護市民權益1天罰10萬

臺北市長蔣萬安(中)上午在主持康芮颱風工作會報,要求各單位在安全準備工作要確實落實並呼籲民衆注意安全。記者曾學仁/攝影

大巨蛋漏水問題,今天是遠雄全面改善漏水的最後期限,若大巨蛋仍發生漏水,將開罰一天10萬元。臺北市長蔣萬安今表示,遠雄今天如果沒有如期改善完成漏水問題,就會開罰一天10萬元,這是很積極的作爲,就是站在維護市民的權益、立場要求。

蔣萬安今天上午主持颱風應變會議,對於大巨蛋漏水問題,之前媒體問蔣,今天台風是否有寬限期?蔣萬安表示,今天仍是改善期限,對於今天期限到,蔣萬安今天再度重申,今天已經是期限,市府就已經說了「遠雄應該要照當時的承諾,將大巨蛋場館漏水的情形全面改善完成」。

蔣說,依照合約,如果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就會開罰,一天10萬元,這是很積極的作爲所以就是站在維護市民的權益立場要求。

北市府表示,今天起只要發現漏水即開罰,可按日罰10萬元,並回溯到11月1日計算,累計罰滿300萬元,可獲3個月改善期,屆期未改善將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