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理事長要良民證、無前科 林振義下臺定了

林振義(右)去年當選足協理事長。(圖/記者王翔攝)

記者王翔/臺北報導

足協理事長林振義被週刊爆料指出,在世界盃資格賽第一輪中華主場汶萊,涉嫌操控中華隊放水,並且簽賭獲利4千萬,由於他目前因涉盜賣靈骨塔,已被收押禁見原本林振義自看守所出來,並未想辭理事長,不過經此一事,理事長確定下臺。

林振義過去曾有前科紀錄,中華足協的章程之中也有相關規定,但本屆選舉都未注意到,加上林振義本身是足球科班出身,又長期在宜蘭推動發展足球,足協老幹部表示,真的當時改選時都疏忽了,後來經靈骨塔案之後才發現,在章程理事長候選人部分,有明確規範理事長必須無前科紀錄、提供警政單位良民證

日前中華足協才宣佈先由副理事長劉福財接任代理事長,劉福財指出,代理期間希望儘快召開會員大會,通知會員有關林振義無法行使理事長權力,必須重新改選新任理事長,不過當時近林振義人士表示,林振義並未想主動辭理事長,尤其涉及案件和足球並無關連,看守所出來之後,仍可以擔任理事長。

但林振義被爆指出操控簽賭,林振義肯定無法再擔任理事長之職,中華足協勢必要改選新理事長,目前劉福財積極爭取當中,希望代理理事長能成爲理事長,而他也已着手規劃許多新方向

▲劉福財(右)代理理事長,左爲大同董事長蔚山。(圖/記者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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