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開跑!1年省6萬元 各縣市補貼方案曝光:不用設籍也可申請
每年一次的住宅申請補貼要開跑,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佈,2020年的住宅補貼自8月4日開跑,登記截止日期爲8月31日,名額僅限10萬戶,其中包括「租金」、「房貸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等3項,且租金補貼最高可達每月5000元,等同1年省下6萬元的房租。
內政部網站指出,「租金補貼」的申請條件放寬,年滿20歲、未成年已結婚,以及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另外,家庭組成則爲有配偶者、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單身年滿40歲者、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且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爲單身)、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各縣市補助,分爲單身且未滿40歲者,以及單身40歲以上、非單身者,臺北市爲4000元、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縣市爲3200元、4000元;臺南市、高雄市爲2600元、3200元;其他縣市爲2600元及3000元。
申請者須備以下5項物品:申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1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租賃契約書、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租賃住宅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
▲各縣市補助不同,臺北以每月5000元爲例,最高1年可補助6萬元。(圖/內政部)
內政部此次放寬所得上限,申請人可向租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此外,原本規定申請人的租屋處與戶籍地必須在同一個縣市,今年也放寬規定,就算不是設籍在當地,也可申請租金補貼。
考量爲弱勢家庭減輕負擔,內政部表示,將本原本8萬戶擴增至12萬戶;另外,過往只有8月開放申請,但今年開放兩個梯次,第一波爲8月的10萬戶,第二波預定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補貼2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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