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擋沙灘車護欄遭毀壞 肇事者恐被關再挨罰最高30萬元

林業署屏東分署7月在滿州鄉港仔、九棚村設置紐澤西護欄並加強勸導,至今開出5張勸導單,不料,近日卻有人惡意破壞九棚的護欄。(林業署屏東分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林業署屏東分署7月在滿州鄉港仔、九棚村設置紐澤西護欄並加強勸導,至今開出5張勸導單,不料,近日卻有人惡意破壞九棚的護欄。(林業署屏東分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因應沙灘車管理指引公佈,防範民衆騎沙灘車進入國有林地,林業署屏東分署7月在滿州鄉港仔、九棚村設置紐澤西護欄並加強勸導,至今開出5張勸導單,不料,近日卻有人惡意破壞九棚的護欄,屏東分署已報警處理,破壞者除涉犯刑法破壞公物罪外,還可依森林法等多法規開罰,最高可處30萬罰鍰。

林業署屏東分署指出,依沙灘車管理指引規定,國有林地、保安林地屬禁止沙灘車活動區域,爲預防業者或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7月在滿州鄉港仔村和九棚村加強勸導並設置紐澤西護欄,避免海岸與防風林遭受破壞。

不料,近日屏東分署人員在巡護林地時發現,設在九棚村國有林地的護欄,遭不肖人士恣意拖離原放置地點,疑爲有人要騎沙灘車進入所致,此舉嚴重違法,已協請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偵辦中。

屏東分署表示,任意拖離公務機管所設置的護欄或公告,已涉犯刑法第138條破壞公物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森林法規定,動力式機械器具違法進入國有林及保安林範圍內,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此外,依據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違法行駛道路、河川區域、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都有不同罰責,如依水利法可開罰2500元以上、5萬以下罰鍰,海岸管理法開罰1萬以上、5萬以下,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