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獨董行使職權,福成股份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新京報訊(記者王思煬)8月23日,因拒籤對養牛場建設項目複審的協議,阻礙獨立董事行使職權,福成股份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予以監管警示。

根據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查明的事實,7月12日,福成股份披露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公告,針對公司2022年、2023年養牛場實際建設與竣工結算不一致等情況,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請具有司法認定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養牛場建設項目進行復審。7月17日,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確定複審機構,並告知福成股份管理層,要求公司配合簽訂合同並儘快開展複審工作。但福成股份拒絕與複審機構簽訂協議,阻礙獨立董事行使職權。

上交所指出,福成股份上述行爲違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有關規定,決定對福成股份予以監管警示。

編輯 李嚴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