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稽覈若職務異動 金管會要求金融業主動說明原因
金管會。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檢查局推動興革措施,將加強對金融機構稽覈人員支持力度。金管會表示,稽覈人員爲金管會監理力量延伸,將全力給予支持,若總稽覈職務異動,金融機構應主動向主管機關說明總稽覈離職原因。
爲強化與金控業稽覈主管雙向交流,金管會今天表示,已在12日召開今年度金控公司內部稽覈座談會。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座談會指出,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發展爲當前重要施政目標,檢查局代表金管會在第一線執行檢查工作,除了要確保金融市場與機構本身能安全營運外,也要透過查覈有效性預防潛在風險,讓金融機構穩健發展。
彭金隆並指示檢查局未來採取3大興革作爲,包括強化與受檢機構溝通協作、加強對金融機構稽覈人員支持力度及提升稽覈人員訓練資源。
金管會表示,檢查局在執行金檢的事前、事中、事後作業,均應與受檢機構稽覈單位保持密切聯繫與充分溝通,遇到金融機構反映檢查結果認定涉有法規適用疑義時,應秉持開放態度與業者溝通,並儘速取得業務局對法規見解,進行內部意見整合後,再據以決定是否提列檢查意見。
另一方面,金管會指出,金融機構稽覈人員爲金管會監理力量的延伸,金管會將全力支持,鞏固稽覈人員在金融機構內具獨立權威地位,以建立緊密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
實際作法上,總稽覈若有職務異動,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應主動向主管機關說明總稽覈離職原因,以讓金管會了解總稽覈職務異動考量與原因,金管會並將持續執行總稽覈就任回訪面談機制,並於回訪面談時增加了解董事會或獨立董事與內部稽覈單位的互動與溝通情形。
金管會表示,未來銀行公會每年委託臺灣金融研訓院舉辦的「金融檢查與稽覈系列研討會」,將由檢查局長親自出席參與,盼起帶頭作用,鼓勵金融機構總稽覈及機構內具有發展潛力的稽覈人員踊躍參與,吸取國外稽覈經驗並藉機深化彼此合作關係。
金管會指出,監理機關期待金融機構能充分認知稽覈單位角色及重要性,妥善規劃及安排稽覈人員專業訓練及人才培養,多挹注訓練資源,勾勒並持續精進稽覈人員學習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