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採預約、沒人就公休 藍委:法院公證人制度檢討存廢

圖爲臺東地方法院。(GOOGLE MAP)

立法院司委會4日審議「公證法」修正草案,討論法院公證人存廢。會中司法院強調法院公證人仍有存在必要,但有民衆投訴,近日到臺東地院公證處尋求諮詢,卻發現公證處竟然公休,還建議找民間公證人,質疑司法院搞不清楚前線問題。

該民衆表示,上週五到臺東地院尋求發願公證人協助,但公證處門口竟張貼「公休」公告,要求民衆有諮詢需求到本週一再電話諮詢或預約,急件則建議找民間公證人辦理;網路上還建議至少5天前預約再行前往公證,以免撲空。

該民衆質疑,司法不是爲民服務,竟還要如此官僚的要民衆「預約」,而且還要等到週休過後再電話聯繫,也沒有代理制度,對於人力短缺就是雙手一攤,這樣的單位難道還有存在意義?

隨機搜尋,臺南地院也在網路公告,「因公證人人力短缺」,「奉覈准」民衆請求公、認證案件的辦理「採預約制」,還稱每日受理件數以不超過12件爲原則,請民衆儘量找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顯見類似問題普遍存在各地方法院。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日前也在委員會關心類似問題,表示現今民主先進國家如法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日本、韓國、美加、紐澳、英國等,均採民間公證事務所辦理公證事務,認爲我國公證人制度應檢討改進。

葉毓蘭指出,民國88年修正公證法時,考量民衆信任度,未立即廢除法院公證人制度,採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雙軌制,但現在民間公證人已達205人,法院公證人則爲49人,民間公證人辦結案件已是法院公證人辦結案件已相差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