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專法剩5個月 單月申請僅22億

財政部近日公佈最新境外資金專法統計,兩年期專法邁入第19個月、施行期間僅剩五個月,惟最新單月申請案件數僅23件、申請匯回金額爲22億元,相較首年規模大幅縮水。實質投資方面經濟部統計,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技術,投入產業電子資訊業258億元最多。

境外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計至2021年3月14日,已有1,128件申請案,申請匯回金額爲2,372億元,其中有1,068案、約2,303億元資金實際匯回臺灣,按匯回金額而言,有四成爲個人、六成爲企業,顯見臺商企業爲資金迴流主要動能

2020年8月15日資金專法邁入第二年,申請匯回案件數僅新增106案、金額約206億元,境外資金專法第二年平均每月申請金額爲29.4億元,相較首年平均每月180.5億元規模約減少八成,顯見專法第二年初期較少臺商申請適用。

由於臺商首年適用8%稅率、第二年適用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核退半數稅款,稅率可降爲4%、5%。財政部官員認爲,在首年回臺資金中,約四成以上都是最後兩個月回臺、趕搭末班車,第二年可能也會有類似情況

工業局表示,目前資金專法匯回案件中,有302件申請實質投資、金額達795.2億元,其中13億元爲間接投資、782.2億元爲直接投資。官員認爲,目前大概有1/3匯回資金轉做實質投資,符合原先預期

經濟部統計,實質投資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以電子資訊業佔32.4%、258億元最多,金屬機電業173.4億元居次(21.8%),民生化工業161.7億元居第三(20.4%),其他業別合計約189.1億元(約23.8%),間接投資爲13億元,則佔1.6%。

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共有165案居冠、1億~10億元有121案居次,逾10億元案件則有16案。以地區分佈狀況而言,北部投資案約爲四成、中部地區爲三成,南部爲兩成,東部與跨區域合計約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