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違規左轉乘客喪命 直行騎士「0肇責」卻超速同樣有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2歲的王姓騎士2016年8月8日晚間8點多騎車外出,行經新北環河南路時追撞違規左轉劉男(37歲),導致對方坐在後座乾爹死亡,雖然經過鑑定他並沒有肇事責任,卻還是因爲超速被新北地院法官認定有過失,最後被判刑7個月有期徒刑。

劉男在2016年父親節當天晚上騎車載着乾爹出門,並在新北市環河南路直接從外側違規左轉至大同南路,結果被直行的王男追撞,坐在後座的乾爹重心不穩跌倒,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他事後坦承自己確實違規,但不該把肇事責任都歸咎在他身上,最後仍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

▲這起直行車追撞違規左轉車同樣受罰的案件,判決結果出爐後引起網友正反意見熱議。(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根本沒有想到會撞死人的王男聽到劉男認爲自己也有責任,立即提出「信賴原則」並氣得直說,他怎麼可能知道對方會突然從外側切進來,等到發現前方機車是要左轉的時候,兩車的距離已經近到來不及閃避,況且交通事故鑑定結果也顯示他沒有肇事責任,怎麼能說是過失。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根據事發現場蒐證的距離、時間推算,發現王男當時已經超速,而且明明有注意到劉男想左轉,不僅沒減速還試圖超車,因此同樣負有過失責任,依法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