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伯仲:不控制新聞自由下 鼓勵投資廣電

廣電三法修法,涉及黨政軍條款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伯仲表示,在不控制新聞自由影響言論市場前提下,應該鼓勵投資廣電事業

莊伯仲說,黨政軍三個字好解釋,但什麼叫退出?黨政軍介入媒體有很多層面,除了經營投資,是否包括製作節目?或是主持、開講、當來賓?所謂退出,按照目前規範是指不能投資經營,但事實上若要介入媒體仍有很多方式,特別現在政論節目來賓幾乎清一色固定班底,儘管形式上黨政軍退出媒體了,可是從46到56臺,幾乎每臺政論節目跟民視的顏色都很鮮明,「所以講退出媒體,首先思考退出是什麼意思?再來還要釐清什麼叫媒體」。

按照廣電三法規範,黨政軍要退出的是無線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和衛星廣播電視,包含電視跟廣播,但不含平面媒體網路。時至今日,當年的頻譜有限和民智未開已不存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條款到底有沒有必要?這就要討論規範的空間

目前規範有幾個問題,第一隻規範身分、不規範行爲,只有形式上要求,此外,只管持股不管行爲。之前有些業者被罰鍰罰得冤枉,因爲他們只想賺錢、並不想幹預言論自由或控制言論市場,對那些真正想投資廣電事業的人應該鼓勵纔對,要規範的是不能控制新聞自由來影響言論市場,這纔是需要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