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大陸漁船越界出意外 兩岸處理不能越界

金門海巡隊驅離一艘越界的中國大陸籍漁船,對方在逃避查緝的過程中翻覆釀2死。圖/金門海巡隊提供

一艘大陸漁船春節時到金門水域捕魚,遭我海巡船隻驅離時翻覆,兩人溺斃。造成此一不幸事件原因,我方稱是漁船越界,中共國臺辦則稱事件發生處是兩岸漁民傳統漁區,並譴責此爲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惡性事件。

這件事情可大可小。人命關天,兩岸又在冰封時刻、綠營政權準備交接,中共已在前陣子頻繁施壓,現在再借此加壓,並不讓人意外;但另方面,這件事如果處理得宜,或許能爲新政府未來四年的兩岸關係建立一個好的模範。

面對複雜局面,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表示,保護漁權、疆界是臺灣政府該做的事,他也對造成傷亡表達哀悼,更重要是,臺灣與大陸針對漁權問題,最好是能夠坐下來談,找一套規則出來,避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批評中共國臺辦,「是你們放縱不作爲造成遺憾事件」,真正造成問題的是中方疏於管制管理和放縱,請中方約束中國漁民不要再跨界非法進行捕撈。

從目前所見資訊來看,上述反應並非妥適。除了事關人命,應該可以先帶點溫度外,這其實很單純是兩岸都不樂見的違法事件,無涉漁權,不用坐下來談就可依相關法規協議處理,更不用夾帶兩國論或觸發社會仇視言論。此可見於海巡署說該涉案船舶屬「三無船舶」,即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爲兩岸協同執法共同關注對象;亦可見於中共國臺辦此次新聞稿,與過去類似案例說法不同之處在於,少了尊重正常生產作業的大陸漁民權益字眼,看來中共也明瞭此事性質。

因此就法論法,其實不難解決。政府可以宣稱之前作爲是依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等相關條文處理。此種宣稱,除了彰顯問題的法律意義外,更重要的是,暗示民進黨政府會按照《條例》隱含的一中各表原則處理兩岸關係。

接下來的問題是中共是否會借題發揮。如果綠營政府引用上述法條辦理,中共理應不該過度反應;反之,想夾帶兩國論來處理兩岸事,接下來恐怕還有續集。

此外,本事件也反映出兩岸該有溝通管道的重要性。蔡政府執政以來,儘管總有些二軌管道穿梭傳言,但中共對蔡政府正式管道已讀不回確是事實,這使得國內外有識之士俱感憂慮,畢竟長期不溝通,萬一有擦槍走火行爲,可能引發嚴重後果。

陸委會知道各方擔心兩岸缺乏溝通管道的嚴重性,正在努力證明他們可以處理兩岸關係。此事發生後,陸委會第一時間反應就是主委表示,陸委會跟海巡署都保持跟對岸一定的聯繫,也即時讓他們知道相關情形,調查一段時間有結果會通知對方。這動作就是在安社會民心。但令人好奇的是,「一定聯繫」究竟多一定?聯繫又是否只是單方面傳真通知而已?這方面從未獲得中共證實,讓人好奇真的有在溝通嗎?

更讓人深一層想的是,此意外事件只有關於單方面的海警執法,尚未上綱到軍事衝突,兩岸還有迴旋空間,如與軍事有關,兩岸到底有沒溝通管道?相信這是各方都感關切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