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舉報機制要有效 關鍵在舉報資料保密

從調查報告可得知,擁有一個有效的舉報機制,能讓企業或組織以最快的速度偵測到舞弊或違規事件的發生,並採取因應措施避免損害擴大,有效控制事件對財務或聲譽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讓舉報機制有效運作的因素中,筆者認爲最重要的一步,在於提升舉報者的舉報意願,而影響舉報意願的關鍵則在於保密措施之良窳及舉報是否被有效處理。對於舉報者而言,泄漏舉報身分可能招致報復或種種壓力,現今臺灣還未有完善的揭弊者保護法規,舉報者對舉報處理結果的期望若未能如期,又欠缺身分保密措施,考量到身分曝光所承受的風險,利害相權之下,往往大幅降低舉報意願。

因此,受理單位是否能妥善處理舉報並確保舉報者身分保密,乃決定舉報機制是否有效的必要關鍵。

從筆者過往接觸過的案件觀之,要確保身分保密,從舉報管道的匿名性處理、資訊安全措施,到受理及處理人員的獨立性等,各環節皆應具備良好的保密功能,如資料是否由系統管理而非人工保存,網頁舉報是否設置嚴謹的權限管理及身分認證措施以降低資安風險,是否採取適當措施避免舉報處理人員與被舉報者發生利益衝突,以上措施皆可降低舉報者身分泄漏的風險。

至於案件處理有效性,筆者認爲透過案件的分類,事先設定受理單位的責任分工,除了能避免利益衝突,亦能夠讓各類型舉報妥善分配到適當且具備處理能力的處理單位進行後續調查,另外,在收受舉報時先初步判斷風險等級,連結適當之通報機制,讓組織能夠取得充分資源以處理高風險的舉報案件,兩種前階段程序皆能大幅強化舉報案件的處理效能。

回到國軍1985申訴專線泄密案,很顯然在舉報者身分保密及案件處理程序上發生紕漏。承前所述,防止舉報者身分泄漏以及調查程序是否確實,是提升舉報者意願的重要因素;舉報若能獲得妥善處理,讓民衆知道舉報雖伴隨風險但也有所值,增加潛在舉報者挺身而出的意願,確保舉報機制有效運作,以期讓舞弊或違紀情事無所遁形。除了減少機密泄漏等重大事件發生的機會,也確立國軍在社會大衆的正面形象,提升國軍招募優秀人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