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本土疫情延燒難止 國營事業撐得過嗎?

經過檢討及分析流廢標的原因,得出結論是這些採購案多具有一些共同特色,包括:一、連工帶料的工程勞務採購案,二、工期不長、但需同時僱用大量勞務人力之採購案,三、該工程/工作需使用大量的鋼筋水泥等原物料。

在瞭解原因之後,程序上的一般做法,會函請需求的部門/單位向曾完工或有能力履約的廠商再次邀標。但是,邀標結果得到答案,不外乎以下兩種:一、業者表示旗下師傅/工人手上都還有工作尚未完成(換句話說:無閒置的人力);二、原物料在飆漲,縱使得標也沒有利潤(意有所指:抱怨預算太低)。;運氣好一點的承辦同仁,會得到廠商的回覆:「我們公司會再評估看看,如果有辦法做,我們會一定會投標」。

然而,到了開標當日的開標議場時,依然常常聽到開標主持人說:「本次採購案爲第N次開標,因無任何廠商投標,開標主持人當場宣佈…流標」,更令人意外的是,此類的公開招標採購案,投標廠商是沒有特定的資格限制,但結果經常是從第一次到第七次的招標過程,皆無任何廠商有投標意願。

上述情形往年並不常見,惟自去年第三季起,此種現象由罕見的個案變爲常見的通案。細究其原因,不外乎和「缺工、缺料」脫離不了關係。缺料,相對比較不令人意外,乃因臺灣的原物料大多仰賴進口,而且原物料又有景氣之週期循環,因報價上漲而暫時缺料是可以被理解的,畢竟缺料現象是暫時的,也許不敢期待原物料報價跌回起漲點,但時間久了,鋼筋、水泥、原油等原物料終究是可以期待有跌價的時機。

令筆者較意外且擔心的是缺料情況下又缺工,也許可以說是防疫措施暫緩移工引進;又或是因疫情造成勞動參與率明顯下降,進而導致勞動力市場需求大於供給的缺工現象;在「缺料又缺工」的情況下,許多關係到重大民生建設的工程勞務採購不僅沒有廠商競標、搶標等現象,甚至出現招標到第六次、第七次都還發人問津的慘況。

國營事業和一般民間企業不同的是,國營事業雖爲獨佔事業,但揹負民生及國防工業等因素,並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爲目的,看似與公司賺錢與否似乎沒什麼關係,但該法第四條亦闡明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併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換句話說,明知近期時機歹歹,此筆採購案將來也不一定會替公司帶來盈餘,但本於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的目的,此採購非執行不可,確實令公司的採購同仁從訂定預算、邀標、訂定底價、開標、議價到最後決標訂定契約等,在心中增添不小的壓力。

從去年第二季的本土疫情爆發,因「塞港、缺工、缺料」造成下半年大量的流標、廢標,演變成採購案遲遲未能決標的「塞案」,導致衆多工程(工作)面臨停擺;近期第二波本土疫情再次大爆發,國營事業有了去年的教訓,應提早做好準備,積極面對疫情暫時難止下該有的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