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搭火車行竊自認沒露餡 前科男被逮:怎麼可能?
▲一名44歲黃姓男子長期搭乘火車犯案,並以假名投宿旅館,自以爲天衣無縫,還是逃不過警方查緝,被緝捕到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一名44歲黃姓男子長期搭乘火車犯案,並以假名投宿旅館,自以爲天衣無縫,還是逃不過警方查緝,臺南市警新營分局警方靠恆心和監視器追查,循線將他緝到案,黃嫌落網一臉不可置信,自認使用假名、行蹤不定,警方怎麼可能找到他,但結果還是栽跟頭。
警方說107年8月間,臺南市警新營分局民治派出所接獲2名新營高中女學生報案稱,課後活動時放在學校迴廊上的手機遭竊,經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犯嫌步行至新營火車站搭火車,線索一時像斷了線的風箏。
9月底警方偵辦轄內一起竊盜案件,長期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嫌疑人投宿轄內旅館,徹底清查住宿名單,及旅館周遭監視器畫面,副所長黃章益憑藉細心及長期辦案累積的觀察力,一眼就認出8月間手機遭竊案件的嫌犯也數度出現在影像中。所長鬍益源更在9月29日便衣前往探訪時,巧遇多年前告發交通違規,結識的朋友,意外得到線索得知該名嫌犯多次用鄭姓男子的假名投宿。
經進一步清查,確認男子真實身分爲44歲黃姓男子,犯詐欺、竊盜等多項前科,線將黃嫌查緝到案,黃嫌坦承犯行,訊後被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不過黃嫌還是不解,自己搭火車再徒步四處行竊,冒用他人身分投宿,自認行蹤不定,警方怎麼可能找到他。
民治派出所所長鬍益源表示,對於轄區案件不分大小,員警第一時間主動偵辦,以期迅速將歹徒繩之以法,保障民衆權益。警方也將會持續加強防制竊盜作爲,將失竊率減至最低,以維護地區治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