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3年偷排廢水55次 中油遭重罰263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後勁地缺經常瀰漫異味,令當地居民苦不堪言。環保署在接獲民衆檢舉後,展開調查,發現中油高雄煉油廠近3年來高達55次偷排廢水,將含有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排入後勁溪,因而裁罰新臺幣2630萬元。不過,中油官方強調並非事實,並說「深表遺憾」,未來中油也將尋求行政救濟向環保署說明。

▲後勁溪傳來的陣陣惡臭,源頭竟是中油廢水。(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年1月至8月接獲民衆陳情高雄市楠梓地區附近不明異味污染案件近400件,其中42次指稱中油公司散發不明化學異味或塑膠味。逐一分析民衆陳情時間氣象雨量資料等等,才發現中油以報備方式將貯存之廢水排放後勁溪之行爲。而地方環保局人員誤用報備制度,並未加審查,應予議處相關人員。

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陳咸亨說明,中油廠聲稱,下雨時上下游工廠上百公頃逕流廢水收集至大排水溝,送至廢水廠處理。一旦雨水位超過柵門上限,因雨水將溢流排放,放流水夾帶部分油水會流入廠外排水溝,爲安全計,向高雄市環保局報備排放。

但經過南區督察大隊比對結果後,卻發現中油有時利用晴天陰天小雨時,在未達大排柵門上限溢流情形,即排放已貯存之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緊急排放規定,因而裁罰新臺幣2630萬元。

對於環保署開罰一事,中油副總經理陳綠蔚出面澄清,中油屬於國營事業,絕對沒有想過要偷排廢水;相反的,中油反而是隨時在注意如何讓水經過處理後再排放。陳綠蔚強調,中油爲了符合國家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過去已經投資數十億元興建3座廢水處理廠,也從來都沒想過要停止運作

陳綠蔚說,對於遭罰感到「深表遺憾」,他擔心稽查人員對於中油廠區的操作方式不太瞭解,纔會產生認知上的落差,將會尋求管道,進行行政救濟,並向環保署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