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執法「針對這路段」取締

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路段設置全縣首支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路前已設立「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羅浚濱攝)

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路段設置全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汽機車聲音超過90分貝就會取締。(羅浚濱攝)

竹縣府爲改善噪音車輛擾鄰,去年推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後,針對竹北市中華路往新豐鄉的北上路段噪音車重點區域,設置全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24小時執法,期強化高噪音車輛取締成效。

縣長楊文科提醒民衆,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是針對整輛車輛行駛分貝做偵查,民衆只要遵守「不超速、不改裝、不不當操駕」三不原則,就不會有超標疑慮,希望駕駛人一起攜手提升新竹縣的居住品質。

環保局表示,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爲86分貝,道路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爲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去年起推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在13鄉鎮市36處噪音陳情熱點,共拍攝2932輛分貝超標汽機車輛,共告發23輛違規車輛,對有產生噪音疑虞但無法直接告發對象,則寄發通知到檢11輛次。

環保局評估36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後,選定竹北市往新豐鄉過鳳山溪橋後的中華路北上路段,架設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道路前已設立「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警示駕駛車輛應避免噪音擾鄰。

環保局指出,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3月初上路,聲音超過90分貝就會取締,目前共拍到553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後續將會執行告發。

環保局指出,爲求謹慎,違規案件判定會採人工判讀,確保舉證無其它干擾音源,避免發生爭議,如有產生噪音疑慮的案件,將先寄發到檢通知釐清噪音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