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超速、噪音遭疑針對機車族 桃警曝數據:絕無差異執法

網路近期流傳「警方取締超速及噪音車輛都只針對機車」,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對於超速、噪音等違法行爲,警方絕無針對特定車種執法或有差異性處理。(警方提供)

網路近期流傳「警方取締超速及噪音車輛都只針對機車」,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對於超速、噪音等違法行爲,警方絕無針對特定車種執法或有差異性處理。以復興熱點爲例,7至9月取締98件汽車、958件機車超速。

警方表示,絕無差異性執法,以大溪區羅馬公路桃118線、臺七線和臺七乙線爲例,統計7、8、9月期間,共取締了98件汽車及958件機車超速(嚴重)違規行爲,並依法處以罰鍰1200至3萬6000元不等的罰鍰。

警方也說,今年靜桃計劃期間配合環保局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112場次,環保局當場裁罰了915件(輛)汽機車,桃警蒐證通報噪音車輛案件計有9091件,另環警經發局聯合溯源場次已辦理36場,加強對208家改裝業者的宣導。桃警將繼續與環保局配合推動靜桃科技執法計劃,預計在年底前擴充至40組「改裝排氣管AI辨識偵測設備」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以實現1區配置3組執法設備的目標,強化科技稽查取締汽機車噪音。

對部分汽機車駕駛者聲稱自己技術高超,善於「滑胎」或「飄移」過彎技巧,交大提醒,無論是山路還是平面道路都不是賽道,環境因素無法受人爲控制,如果道路外側出現凸起物或碎石等情況,再加上車速過快,很容易偏離原本的轉彎路徑,導致車輛外拋,可能造成對向車道的衝撞,或撞上山壁、掉下山崖,嚴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桃警呼籲用路人無論是使用何種交通工具,警方取締交通違法(規)的行政作爲,目的都是爲保障民衆用路安全,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讓大家能夠快樂出門,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