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立委二選區少1人! 候選人遭排黑條款擋下 他喊冤揭始末

立院今年通過排黑條款,竹縣二選區立委候選人黃秀龍因資格不符不得登記參選。(黃秀龍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縣立委二選區黃秀龍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曾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根據今年立法院通過的排黑條款,黃秀龍資格不符不得登記參選,對此他表示還沒接到公文,但政府所爲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中央選舉委員會15日審議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其中新竹縣立委二選區參選人黃秀龍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曾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爲候選人。

黃秀龍表示接到公文之後會再看怎麼辦,對於曾被判刑他也喊冤,30多年前他曾收購一批廢品,沒想到其中夾雜空氣槍,當時因爲盛行用空氣槍打鳥,後來被判刑的時候想說可易科罰金,就趕快繳錢了事,沒想到年輕時的便宜行事竟成了人生污點。

今年64歲的黃秀龍熱中參選活動,從2014年開始已參選過包括縣議員、縣長以及立委,一共多達6、7次,此次登記參選立委,他在15日當天上午也在縣府門口與竹縣立委一選區參選人劉復嵐共同舉辦只有警察無媒體到場的記者會,說明兩人政見。黃秀龍提出的政見包括竹科交通大塞車解方,他建議可從義民廟起建設高架橋直通園區,解決塞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