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紫南宮遭偷拍裙底 同情對方不追究 女不滿被帶風向補刀

竹山紫南宮攤商發現偷拍男(紅箭頭)疑拍攝女子裙底風光,被害女子(黃箭頭)朋友報警;被害人要男子刪除影片撤告,不滿被帶風向成加害人。(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被偷拍裙底風光女子因拍攝男子求情,要加害人刪除影片撤告,不滿自己卻被帶風向成加害人。(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女子與朋友前天(9日)到竹山紫南宮參拜,未料她在號稱七星級廁所遭偷拍裙底風光,經熱心店家提醒發現並報案,未料媒體卻報導「男被誤認偷拍遭包圍」,她自認爲受害已經身心受創,當時同情對方纔只有備案,沒想到遭亂帶風向補一刀。

被害女子在「男被誤認偷拍遭包圍」的新聞影片下留言,強調「到警局確認男子真的有偷拍,而且有裙底影子,纔不是遠遠的。」強調當時受理的警員,也告知嫌犯構成妨害秘密罪,不過嫌犯一直求情自稱有身心障礙,她當場要求嫌犯把影片刪掉,願意給嫌犯自心的機會,受理警員說「全程有側錄,且保有6個月追訴期」。

附近攤商也指證歷歷說,當時女子坐在七星級廁所外長椅上,站在對面垃圾桶旁的男子一直拍、一直拍,覺得男子的行蹤鬼祟,熱心提醒被害女子。女子友人發現男子偷拍,立即請男子出示拍攝的照片,因爲男子拒絕才報案。

竹山警分局對女子遭偷拍案是否側錄不願說明,僅強調當時獲報派員至現場,並將相關人帶回釐清,經拍攝男子同意,檢視男子手機拍攝內容,未發現被害人的照片或影像,進一步檢視男子云端相簿,確有一於遠處拍攝該被害人坐在椅子上的影像, 並無發現被害人私密處照片。當場告知被害人相關法律權利,被害人僅要求男子刪除相關影像,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