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副理超商偷拍女同事裙底 店員怒舉發 他被炒竟辯:在抓寶可夢

竹科副理超商偷拍女同事裙底,店員怒舉發,他被炒竟辯:在抓寶可夢。(示意圖/shutterstock)

竹科附近一間超商去年9月發生一起偷拍事件,一名男專案副理阿文(化名)長期偷拍女顧客裙底,超商店員長期觀察後,決定挺身舉發該名偷拍狼;該公司得知後約談阿文,讓其自願離職,但他事後控告公司,主張自己遭到僱主抹黑,非法解僱,因此失業,並求償資遣費116萬餘元,法官依據超商店員證詞、監視器畫面判阿文敗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 阿文主張自己在超商消費時,只是在玩寶可夢,在結帳區前蹲着、手機鏡頭朝上,也只是因爲個頭相對高大,在決定是否選購特價商品,單純爲個人習慣而已。豈料,去年9月30日,上司突然把他叫去會議室,現場還有副總與兩名人資,在全然無預警的情況下,他被抹黑影射在超商內偷拍女生裙底風光,且經超商舉報爲累犯,因而被命令辦理離職。

阿文主張上司沒有拿出超商的監視器畫面,且在沒有任何女性被害人之情況下,未經查證卻羅織莫須有罪名栽贓影射,逼退平日賣命工作、連外婆過世都未能於第一時間奔喪的他,後續欲前往另家公司任職時,對方人資主管卻突然說聽聞他過去有不雅舉動,「你已經採到紅線、底線」,所以請他延後報到並提出前公司的澄清聲明;阿文不滿向前公司提告求償116萬元資遣費。

該公司則指出,超商店員反應阿文爲屢犯,被偷拍者均涉及公司所屬員工,故先採取約談之方式,而阿文約談時又靜默不語,詢問有沒有什麼要解釋或說明的,否則依照工作規則懲處,有可能是解僱處分,阿文不想讓自己閱歷留下污點紀錄,全程平和,阿文既爲自願離職,手續也辦理完畢,離開公司後才反悔想要回到公司,不該再回頭要資遣費;且阿文在約談前半小時,仍然在超商內偷拍女性員工。

法官依據超商店員證詞、監視器畫面,阿文配掛識別證在超商內,獵取一名妙齡紅衣女子之裙底風光,行爲影響僱主企業形象甚鉅,且阿文擋人通路、動作太大,早就引起他人側目,在東窗事發後,基於自身利益衡量,也同意離職,因此沒有理由再向公司要資遣費,判阿文敗訴,可上訴。

此外,法官針對超商店員挺身舉發、指認偷拍狼,特別在判決中以一段話讚許:「誰說站在光裡的纔算英雄,現今社會各行各業中均有默默無名,可圈可點的勇者,有黑暗必有光明溫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