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寶和會買兇槍擊館長 主謀與槍手二審判決出爐

劉丞浩對館長陳之漢開槍被逮(本報資料照片)

「館長」陳之漢前年遭槍手劉丞浩開槍,檢警追查出竹聯幫寶和會是幕後指使主謀,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劉丞浩有期徒刑16年、寶和會組長施俊吉18年6月,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改判劉15年6月,施16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寶和會靠放貸、酒店圍事等活動壯大聲勢,並持續從事槍擊殺人、傷害、恐嚇等不法暴力犯罪,受不明原因請託槍擊陳之漢,施俊吉籌劃任務安排劉丞浩犯案等。

2020年7、8月劉加入陳之漢經營的健身館後,多次觀察陳的作息,並藉故發生衝突,陳8月間忍不住開直播揚言提告,施見時機成熟便開始執行任務,劉也曾傳訊友人稱「我會消失一陣子,請幫我照顧家人」後,到健身館埋伏朝陳頭部、身體連開3槍,轉身搭車投案。

檢警追查發現,施不僅參與該案,還曾策畫另2起槍擊、恐嚇案,2019年也與寶和會成員擄走「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禁1個多月,逼迫交出1000多萬贖金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