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已明確:今年起,5類房子將不得出租,房東和房客都要注意
現如今,國內房價一直居高不下,隨便在二三線城市買套90平米的商品房,至少要150萬。如果在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買套房子,也要好幾百萬。爲此,不少人在買不起房的情況之下,只能選擇租房居住。據《2023年中國青年租住生活藍皮書》的數據顯示:我國租房人口已經超過了2.6億,且這一數字還在呈現快速增加的趨勢。
而隨着租房人羣數量越來越多,住建部就發佈了《住房租賃條例》。從今年開始,有5類房子是不能用於出租的。它們分別是:①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房子;②非居住空間不能用於出租;③不符合裝修標準的房子;④產權不明晰和有法律糾紛的房子;⑤危房不能出租。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第一,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房子
通常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房子主要有:1、小產權房;2、違章搭建的房子等。像這類房子質量都不符合國家制定的房屋安全標準。其不僅存在着坍塌的風險,而在房子抵禦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的能力也很弱。爲了保護租客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像這類房子住建部發布的《住房租賃條例》就明確規定是不能用於出租的。
第二,非居住空間不能用於出租
現在很多房東爲了多收租金,往往會把地下室、儲物間、陽臺等區域都用於出租。而一些租客爲了貪圖租金便宜,就會同意租住這樣的房子。不過,像這類非居住空間不僅是居住條件惡劣,而且由於房東私拉電線,以及煤氣,很容易造成火災或煤氣泄漏。所以,像這類房子也是被明確規定是不能用於出租的。
第三,不符合裝修標準的房子
現在有不少房東,爲了房子能夠租個好價錢,就會先把房子進行裝修,然後再用於出租。但實際上,房子剛剛裝修好之後,是不能馬上住人的,而是應該在房子出租之前充分開窗通風一段時間,只有等到房間裡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降低了,再經權威機構進行鑑定合格之後,才能用於出租。
第四,產權不明晰和有法律糾紛的房子
一些房東本來對其出租的房子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房子的產權。而像這類沒有房屋產權的房子,房東是不能用於出租的。主要是爲了避免租客在租賃期間,遇到房子的產權擁有者要收回這套房子,屆時租客利益就會受損。
此外,對於存在法律糾紛的房子,也是不能用於出租的。比如,房東的這套房子原來是其父母的。現在父母去世了,房東與其兄弟姐妹存在着房屋產權上的糾紛,而像這樣存在法律糾紛的房子,也是不能用於出租的。
第五,危房不能用於出租
現在很多上世紀70、80年代建造的老房子,由於年久失修,其主體結構已經損壞,被權威機構鑑定一來是屬於危房。而這類房子本身就存在着安全隱患。如果把這類老舊危房用於出租,將會給租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隱患。所以,像這類老舊危房也是不能用於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