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被抓也要投!通緝犯投票所被逮 員警助達成心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也許是選情緊繃,連平日東躲西藏的通緝犯都甘冒被逮風險出來投票宜蘭縣一名36歲李姓通緝犯在進入投票所領票時,被眼尖員警發現,當場逮捕;但念於他的民主精神,員警仍讓他如願投票後再解送歸案。

李男2011年2月闖入礁溪一處私人魚塭釣魚被控竊盜罪並判刑拘役30天;李男不願到案執行,只好四處躲藏,而遭警方通緝。大選前夕他打聽得知管區員警換人,以爲有機會躲過警方耳目,因此冒險現身投票所,沒想到仍被認出。

無獨有偶,基隆一名20多歲黃姓男子有逃兵和毒品前科,遭到警方通緝。雖然黃男口罩掩飾,但仍遭員警識破;黃男本來也被允許繼續投票,但他已經沒有心情,選擇放棄投票權,任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