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行一/裝備自己,規避金融詐騙

金融詐騙橫行,金管會發布最新統計,今年投資詐騙廣告通報量與民衆陳情詐騙案雙創新高。圖爲臉書詐騙網頁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周行一

我把金融詐騙定義爲詐騙者以利誘的方式誘使人受害。受害者受騙的原因不一而足,有人是剛好面對財務困難,很希望趕快解決;有些人是受了親朋好友的慫恿而受騙,多數情況下慫恿的人也是受害者,但是慫恿人是詐騙方而且與被害者不熟悉的情形也常見;有些人受騙是因爲想要多一點錢,忽略了高報酬是不可能輕易得到的事實;也有人因爲過度自信,認爲自己有能力選擇好的投資機會,不可能受騙;有些詐騙集團以社會上大衆熟悉的財金專家爲幌子,讓受害者誤以爲他們的投資是由這些專家主導的。

科技的進步讓金融詐騙日新月異,詐騙者讓受害人以爲他身處在一個真實的金融交易環境裡,例如詐騙者在LINE羣組裡面以熟人的身分介紹受害人進入一個羣組,羣組裡有以假亂真的知名人士提供投資資訊,也有許多人在羣組裡吹捧投資績效,受害人投資之後會進入專業化設計的網頁,看到亂真的帳務資訊,以爲投資有獲利,然後詐騙者以各種可能的方法誘騙投資人不要太早出金,繼續投資,等到投資人要出金時,才發現網站上的資訊全都是假的。

由於金融詐騙嚴重傷害受害者,政府應該傾全力防範詐騙同時嚴懲罪犯。例如政府可以立法,要求經營網路社羣業者提供管道給政府,對所有帳戶使用者推播詐騙相關訊息,民衆受到提醒愈頻繁,受害的情形就較不易發生。當然,防詐騙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民衆自己,需要了解如何裝備自己,避免受害。

第一件裝備是投資前先確定提供金融商品的機構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第二件裝備是確認提供金融商品的人依法有資格從事這種服務。民衆需要在獨立自主不受別人提供參考管道(例如電話號碼、網址等)的情況下查詢這些資料,政府也必須要讓這種資訊非常容易查詢。第三件裝備是不要在網路社羣推介的「機構」開戶,也避免經人介紹在網路上開戶,應親自在沒有對方陪同或提供地址的情況下,到經政府覈准設立的金融機構開戶。

第四件裝備是不要將資金匯入沒有親自前往金融機構開戶的戶頭,更絕對不可以將現金在非金融機構營業處所交給金融從業人員,即使在合法的金融機構,也應在指定的窗口,衆目睽睽下交付現金。第五個裝備是隻要對方明示或暗示高報酬率(例如每年投資報酬率超過十二%)就要心存警惕,提供對方機構及人員的資訊給主管機關查覈是否爲合法。第六個裝備也是最重要的,不要加入網路投資理財社羣,一般人無法覈實社羣成員的身分,加入這種社羣將使自己暴露於高風險中。

(作者爲行珩全人均衡系統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