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周思齊、陳子豪當經驗 工會訂薪資仲裁申請日

周思齊。(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立勳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 30 年球季昨日結束,各隊也自即日起正式啓動年度戰力佈局及議定契約工作球員工會正式公告:「依今年7月26日理監事會所做決議,將109 年1月15日設爲新年度薪資仲裁申請日,工會將自當日起,主動輔導尚未議定新年度薪資的會員申請薪資仲裁」。

持續爲保護勞資權益努力

「用前年度表現來議定職業運動員新年度報酬,是職業運動產業追求運動員卓越表現的核心價值」,中職聯盟學習現代化,也應該反映在勞資關係與契約精神上,在安排選手參加春訓熱身賽之前,必須先確定選手的新年度薪資,以免因意外造成勞資雙方的損失

延續周思齊及陳子豪申請經驗

職棒 30 年球季前,由理事長周思齊及陳子豪分別向聯盟仲裁委員會提出薪資仲裁申請,併成功完成兩件判例。工會在過程中積極給予協助,並統整仲裁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經紀公司及球員心得建議、再加上美日職棒模式專業法律建議後,提交報告給聯盟仲裁委員會,其中針對申請期限、申請資格、仲裁程序仲裁效力、執行細節面向,均提出建議草案及說明,期待聯盟與球團能夠參考應用,促成完善制度

過去 30 年來,中職聯盟的「單方續約合約」,讓選手長期處於勞資條件不對等的弱勢立場,但選手勇於創造判例、改善制度的作爲,都是衝破高牆的重大力量,工會珍視每一次的機會與經驗,努力爲會員爭取制度健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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