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拿到!大統混油案每人1.5萬元入帳 臺灣食安團訟最高理賠
▲大統混油案消費者每人先獲賠1.5萬。(圖/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供)
大統長基混油案歷經4年訴訟,業者與消費者以9100餘萬元達成和解,創下臺灣司法史上團體訴訟案件判賠金額最高紀錄!代消費者提出訴訟的臺灣消保會18日宣佈首期4260萬元已入帳,2840位被害消費者19日起可透過銀行轉帳,每人將獲1.5萬元賠償,預計農曆年前入帳。
大統長基公司人員涉嫌在油品中混入銅葉綠素、棉籽油等有致癌風險的物質,引發國內不少消費者恐慌,甚至有3776名人士登記提出團體訴訟,並由消保會代爲求償3.3億賠償金。歷經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消費權益損害的團體訴訟,進行冗長的民事求償程序,彰化地院宣判大統長基公司與董事長需連帶賠償9千多萬元。
全案纏訟多年後,消保會去年12月同意和解,大統公司應連帶給付被害消費者2840人,共9105萬6384元,堪稱臺灣食安團訟最高賠償金額。依該和解內容,被告應先行給付每位消費者1.5萬元,其餘則另由協會繼續就假執行扣得名下財產強制執行,等有受償時再做分配。
臺灣消保會18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宣佈,大統無法一次拿出所有賠償金,但已於日前先依和解內容將首期賠償金4260萬元匯入協會帳戶,2840位消費者每人可獲1.5萬元賠償。
臺灣消保會指出,之所以同意以法院判決金額和解的原因,是着眼於大統公司已釋出和解善意,經此事件後,已足以食品廠有所警惕,秉持良心不敢違法添加、摻假,已達成協會爲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的部分使命,且在考量最高法院實務見解與法院裁判之不可確定性因素,顧慮消費者最大利益之考量下,決定達成訴訟上和解。
至於,獲賠償資格的消費者可上「臺灣消保會網站」查,和解金髮放方式如下:
1.獲賠消費者收到本會掛號通知後,於三日內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存摺簿影印本以掛號寄至本會(並請在身分證影本上註明本會通知函上姓名後面的編號,以利本會縮短文書作業時間)。
2.限參加本團訟的本人領取及銀行轉帳,不發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