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運動紓困4.0」 運動人員最高補助4萬
臺中市府表示,中央「運動紓困4.0」 運動人員最高補助4萬元。(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表示,中央「運動紓困4.0」 運動人員最高補助4萬元。(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國內疫情爆發衝擊經濟,爲加速紓困,教育部對受影響而有營運困難的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推出「運動紓困4.0」措施,補貼包括室(外)運動場館經營管理行業如球類運動場館、室內(外)游泳池、拳擊館、田徑場、健身中心及賽車場等運動事業,及符合資格的運動從業人員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自6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線上受理申請。
運動局指出,運動事業紓困,如於今年5至7月任一月營業額較今年3、4月月平均,或2019年同月營業額減少5成即可申請,若運動事業因受中央命令停業且給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補助金額包含企業一次性補貼,以全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計算、受僱員工補貼3萬元及就業安定基金1萬元,共4萬元,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若運動事業未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則以全職員工每人4萬元計算,提供一次性營運補貼。
針對運動從業人員紓困,申請資格爲我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的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導致1個月酬勞較今年3、4月月平均,或2019年同月酬勞減少5成即可申請,教育部將提供酬勞減損補助,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