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P3實驗室未落實SOP 指揮中心開罰15萬元

中研院P3實驗室前研究助理染疫事件,最終以傳染病防治法最高罰鍰15萬元開罰。(本報系資料照/鄭任南攝)

中研院P3實驗室前研究助理染疫事件,日前完成調查報告,中央流行指揮中心今天公佈最終裁罰金額,以傳染病防治法最高罰鍰15萬元開罰。

中研院去年前研究助理在實驗時,連身型防護衣、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及鞋套等;且在穿脫個人防護裝備及使用生物安全櫃,未遵守該實驗室SOP。因爲未依規定穿防護裝備、穿脫防護裝備也未遵守SOP、內部未落實新進人員訓練稽覈等三大缺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佈,中研院整體檢視已經完成,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以最高罰鍰新臺幣15萬元,要求中研院一個月內依照調查報告建議事項改善。目前觀察中研院已經完成相關改善工作,希望依照裁罰書再度檢視,是否有改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