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公投法7修正方向 民團質疑重返鳥籠公投
去年10案公投綁九合一選舉造成諸多爭議,引發修法聲浪,中選會日前也提出七大修法重點。不過,臺灣陪審團協會、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等團體1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1個同意、2個修正、4個反對」,質疑中選會的修法方向,很多都有重返鳥籠公投、大開民主倒車之虞。
針對中選會擬延長公投案公告成立後應舉行公投之期間,由「1個月起至6個月內」修正爲「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投票,臺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召集人王唯治表示,贊同此修改方向,但爲達成實務上作業順暢,更建議延長爲「5個月起至12個月內」,除讓民衆瞭解公投內容,也讓主管機關可以因應。
王唯治進一步主張,公投一定要綁全國大選,但中選會擬修改爲「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一字之差可能結果大不同;他指出,目前沒跡象顯示公投若脫離大選,可順利達成投票人數門檻,這影響非常大,堅決反對。此外,中選會擬減少公投案主文字數,以不超過30字爲限;王也批評,目前已很多人對這公投主題不太能瞭解,如此一來難度增加,恐更看不懂,這點也持反對意見。
至於提案人名冊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之規定,王唯治也表達反對立場,直言目前連署難度高,身分證又涉及個人隱私,增加這個項目必然影響大家的連署意願。對於連署人名冊應一次提出,臺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則指出,中選會完全基於自我方便,卻將對公投提案造成阻礙。
談起中選會主張「人權」不能公投,吳景欽也說,「人權」概念非常抽象,且種類非常多,以去年的公投提案來看,幾乎每個都涉及人權,若在《公投法》中規定不得公投,恐讓中選會成爲實質審查機關,而先前既然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如今不能走回頭路。
此外,對於投票日不得從事公投宣傳活動,吳景欽認爲,目前僅規定距離投票所30公尺範圍內不得宣傳,某些較具有資歷、資源的公投提案方,就會利用現場舉牌等方式,對於影響投票直接而有力,因此贊同中選會規範投票當天也不得宣傳。
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說,對於中選會7項修正,民團「1同意、2個修正、4個反對」,而中選會正透過執政黨委員進行相關公投修法,盼這些委員能注意中選會在修法中設下的陷阱,避免此次修法不但沒更民主,還大開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