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臺股權收歸國有 黨產會:財產將用於全民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6年底作成處分,要求國民黨應移轉其持有欣裕臺公司、中投公司的股權爲國有,最高行政法院25日駁回國民黨的上訴,全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央投資、欣裕臺公司爲國民黨附隨組織,8年前處分國民黨將持有的全部股權移轉爲國有,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昨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上訴。黨產會今天強調,收歸國有的財產也將用於全民,不會變成任何政黨的私產。

黨產會說明,本案緣於2016年本會所做,認定國民黨營中投、欣裕臺兩家公司之所有股權皆屬不當黨產,令收歸國有之處分。纏訟七年至今,欣見行政法院贊同本會對於事實的詳實調查及法律見解,將中投、欣裕臺兩家公司所有股權判定爲不當黨產,收歸國有。促成大法官釋字793號解釋所示,追討不當黨產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

黨產會表示,期待其餘審理中之案件,也能迴應全民對轉型正義工程之期待,匡正威權時期的不公不義,將威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早日歸還全民與原權利人。

黨產會強調,收歸國有的財產也將用於全民,不會變成任何政黨的私產,依促轉條例第七條將納入行政院促轉基金,作爲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