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未限期檢討「獨立審查人」制度!NCC開罰50萬
▲中天新聞「鳳凰展翅」、「大使盯場」2報導4月曾遭NCC罰100萬(圖/翻攝網路)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9日決議,「中天電視涉營運不當限期改正案」於一個月改正期限內,仍未具體檢討有關103年換照時的附帶要求「獨立審查人」制度,核處新臺幣50萬元,並限期1個月內改正,屆期如仍未改正,得按次處罰。中天電視人員19日也前往NCC表示,全國各媒體都沒有所謂「獨立審查人」制度,爲何只要求中天? 事實上中天新聞近期已建立二位專業編審,進行獨立審查作業。NCC發言人蕭祈宏表示,外部「獨立審查人」制度的建立,這是103年中天電視換照時所做出的承諾。NCC表示,今年3月調查發現,中天新聞相關製播行爲與其自律規範未合,有營運不當之情事,並於4月份做出處份要求限期1個月做4點改善。NCC表示,根據中天提供的資料,新聞部已由彭愛佳擔任新聞主管,新聞節目也建立內控制度,並新聘3位外部倫理委員,但改善成效仍需檢視,19日NCC僅就「獨立審查人」部份,認爲中天電視未具體檢討因而開罰。蕭祈宏強調,NCC19日的決議,與前一日立委黃國昌拜會NCC,要求NCC撤銷中天新聞執照無關。▲NCC(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NCC於4月份時要求中天新聞的四大改善如下:
一、請於文到1個月內補實具適格性之新聞部各階層人力(包括新聞部總監等)、並落實104年換照附款有關「獨立審查人」之聘用時程、專業條件及工作職掌,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等要求。同時就相關部門之組織層級,職責關係,決策模式及責任歸屬提出說明
二、請於文到1個月內針對中天新聞臺新聞節目(含新聞報導、新聞評論)之新聞採訪、編審、製播等自律規範與內控機制,及應如何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提出檢討並提出改善報告及教育訓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