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大法官打民意耳光 司法蒙羞

中國時報社論

如同往例,一如預料,立法院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等法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認爲擴權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裁定12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全部或一部分、《刑法》藐視國會罪凍結。輿論普遍認爲,本次立法院通過之國會改革六大法案,並無何急迫性或難以回覆原狀事件可言,但憲法法庭痛下殺手,證明已淪爲民進黨附隨機關,遵旨辦事。

附隨組織 憲法官司全壘打

本屆大法官欠缺獨立性的認定絕非無的放矢,也不是政治攻訐,而是確實有案可稽。這個全由蔡英文總統提名、經民進黨多數的立法院通過任命的憲政機關,在蔡英文政府時代的十大指標案件,包括4件釋憲案、2件憲法法庭判決以及4件釋憲案被駁回,蔡政府保持全勝紀錄,這回憲法法庭如同往例,讓賴政府延續憲法官司「全壘打」戰績,只能說是其本性的再度流露。

真的毫不意外。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當天上午在廣播節目上暢談這個話題,脫口說出「搞不好今天下班前憲法法庭,可能有一個結果出來,就是暫時處分」。他準確的「預言」,賴清德總統實際上早已預告,警示政黨如果不接受釋憲結果,「青鳥會飛出來」,如果沒有「自家人辦事我放心」的底氣,何來說這麼有狠勁的話。憲法法庭指應暫時停止適用的條文,理由幾乎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申請釋憲的轉貼。

就法論法,從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之行使、調查權、聽證會之舉行到藐視國會,憲法法庭幾乎全部裁準暫時處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的聲請幾乎都照準,民進黨可以說是打了一個大勝仗,再次印證「憲法法庭就是民進黨開的」。

憲法法庭從受理總統府等機關的釋憲聲請後,一路插隊超車密集審理釋憲案與暫時處分,程序大爲簡化,一副剋期完工的模樣,已令各方質疑,而大法官的提問與發言更暴露了他們早有定見,在言詞辯論庭上展露對民進黨主張的支持毫不避嫌。其實也無需避嫌,本屆大法官的「顯赫戰功」歷歷可查,這樣綠油油的成色是掩藏不住的。

憲法法庭獻給民進黨的戰績包括:軍公教年金改革釋憲案,在野幾乎全軍覆沒;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黨產條例釋憲案,全部合憲;憲法法庭判萊豬案,安全容許量標準權限在中央;《農田水利法》,無侵害人民財產權判合憲;監察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公教年改釋憲、審查人事爭議釋憲,大法官全不受理;前瞻預算釋憲案,大法官不受理。

遵旨辦事 司法公信力淪喪

現任大法官的釋憲紀錄及個人經歷,本無獨立性可言,他們幾乎全是民進黨人馬或是意識形態相同者,其中許志雄、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黃瑞明等人甚至曾擔任民進黨政府要職,他們堅拒迴避,毫不在意客觀中立性。現在做出這種判決不僅有跡可循,而且是理所當然,其獨立性與權威性又一次淪喪。

早有民調顯示,近半數民衆已認爲憲法法庭會判「國會改革修法違憲」,超過半數民衆對大法官獨立自主性存疑,看到憲法法庭做出的暫時處分,更加證實民衆的憂慮及疑惑,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淪喪。事實上,修訂本法時的立法院是最新民意機關,對於憲政體制的運作顯有缺憾者,做適切的修法處理,以匡正立法權與行政權既不平衡的狀態,糾正總統有權無責的偏頗,實爲民主政治之所應然,釋憲機關指其「擴張職權」,實際上是憲法法庭把手伸到不該伸的地方,而且伸出的是政黨鹹豬手。

國會改革具重大歷史意義,是民主發展重大里程碑,立法院迴應了主流民意,但大法官打了民意一個大耳光,做出民主憲政史上最屈服執政者意志的決定,讓民意蒙塵,也讓司法蒙羞、民主蒙難。難怪在野黨委員質疑「大法官是賴清德選出的15位立法委員嗎?」問題在於這15個委員權力比113個立委還大,可以依照民進黨的意旨判決,再度證明蔡英文通過任命自己人佔據政治戰略要地,讓繼任的民進黨政府用好用滿,堪稱爲其一項「前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