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啓動計程車春節費率跳錶收費 避免收費爭議加強稽查
中市啓動計程車春節費率,交通局加強稽查避免收費爭議。(臺中市交通局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農曆春節人潮與車流涌現,臺中市計程車啓用「春節費率」,交通局陸續稽查各主要運輸場站,避免因收費產生爭議。交通局長葉昭甫4日表示,中市比照往年在春節期間計程車全面啓用春節加成計價,每趟次加收50元,乘客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勿隨意喊價,計程車駕駛人也僅能依跳錶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臺中市計程車自1月28日起至2月6日全面啓用「春節費率」加成計價,每趟次加收50元,計程車駕駛人在計費表功能選取「春節費率」,並依跳錶收費。葉昭甫指出,爲避免因收費產生爭議,交通局在臺中站火車站周邊稽查,並陸續稽查各主要運輸場站,提升春節服務品質。
葉昭甫呼籲乘客勿隨意喊價,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無議價方式;計程車司機若未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也僅能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交通局指出,爲避免外籍人士乘車時因語言隔閡造成溝通困擾,印製中、英、日三國語言的收費說明貼紙;韓國、泰國、印尼、越南等四國家語言宣傳單,請計程車駕駛善加利用,提升春節服務品質。
交通局也請民衆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遵守收費規定,下車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照片等資訊,向市府「1999話務中心」反映,交通局如查獲屬實,將依法處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提醒,交通局持續嚴格取締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疫情期間請民衆和駕駛配合全程戴口罩、實名制,減少交談,維護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