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春節費率啓動 臺中市府籲「按表收費」

臺中市計程車啓動春節費率,中市府呼籲「按表收費」,圖爲臺中轉運中心計程車排班區。(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農曆春節期間爲體恤計程車駕駛仍提供載客服務,臺中市自1月20日0時至1月29日24時啓動「春節費率」,民衆若於期間搭乘計程車,每趟次一律加收50元。市府交通局呼籲計程車駕駛不得隨意喊價,乘客也不要自行向駕駛議價,務必依照計費表「按表收費」,以維護雙方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臺中市所有計程車已全面啓用新表,乘客需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果駕駛有未選取春節加成鍵,僅能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而產生爭議。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三種語言收費說明貼紙,併發放至臺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葉昭甫強調,市府將於違規熱點不定期進行稽查及宣導,如有計程車未按表收費,也歡迎民衆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與乘車時間及地點或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交通局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如查獲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