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稽查醃漬菜品2件不合格 這家是累犯加重罰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稽查臺中市10家制造廠並抽驗醃4件漬蔬菜成品,其中霧峰業者「脆筍乾」檢出苯甲酸與太平業者「酸白菜」檢出苯甲酸及二氧化硫超標,已立即下架回收,共裁處9萬元。(中市府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醃漬蔬菜常增加食品添加物延長保存期限或維持色澤,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28日表示,日前稽查臺中市10家制造廠並抽驗醃4件漬蔬菜成品,其中霧峰業者「脆筍乾」檢出苯甲酸與太平業者「酸白菜」檢出苯甲酸及二氧化硫超標,已立即下架回收,共裁處9萬元,以保障市民食安。

臺中市食安處28日表示,醃漬蔬菜是家常料理增添風味的重要配角,製造時會用食品添加物延長保存期限或維持色澤,但若過量將增加食安風險。食安處日前啓動「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臺中10家醃漬蔬菜生產製造場所,查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及「食品添加物管理與使用」等項目,並覈對20件產品標示,全數合格。

另,抽出4件驗醃漬蔬菜產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及「大腸桿菌」等衛生指標菌。食安處指出,霧峰業者大川農產行「脆筍乾」檢出苯甲酸0.9 g/kg超出限量標準0.6g/kg,且爲今年度第2次違規,加重裁罰6萬元;太平業者酸菜達人有限公司「酸白菜」檢出苯甲酸0.9g/kg超出限量標準0.6g/kg及二氧化硫0.10g/kg超出限量標準0.030g/kg,亦處3萬元罰鍰。產品令業者下架回收,並將業者被列入高風險管理對象,後續將加強查覈及抽驗頻率。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消費者購買醃漬蔬菜產品,第一,可選擇知名品牌或信譽良好的製造商;第二,購買前檢查產品色澤、氣味及包裝標示是否完好無損;第三,調理前可先浸泡再清洗,烹煮時可開蓋煮沸3分鐘,讓產品中殘留的二氧化硫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