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整頓樓市銷售 零首付等14項內容將被督查
重慶國土房管局:零首付等14項內容將被督查
通過搖號的方式從檢查人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和檢查對象
17日晚,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官網發佈《重慶國土房管局關於主城區商品房交易行爲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顯示,國土房管局將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和規範化,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檢查內容包括捂盤惜售、價格欺詐、零首付等14項,通過搖號的方式從檢查人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和檢查對象。
督查包括捂盤惜售等14項內容: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虛假房源信息,違規發佈廣告,欺騙消費者的行爲;
——檢查期間是否有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產權證銷售商品房,以認購、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擅自銷售商品房的行爲;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明碼標價不規範、涉嫌價格欺詐等價格的行爲;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合同網籤後未及時將預售資金首付款或一次性支付的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
——檢查期間是否有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行爲;是否有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行爲;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將已辦理登記備案房屋銷售給他人或未經抵押權人、法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查封凍結的商品房出售給他人的行爲;
——檢查期間是否存在將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商品房出售給他人;
——檢查期間實行購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貸”等場外配資的行爲。
根據《方案》,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各檢查組在隨機檢查工作完結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報告等,並公開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