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寰平:在改革中開闢生態文明建設廣闊前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向廣度和深度進軍的又一次總動員、總部署,既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續篇,也是新徵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時代新篇,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將改革進行到底的堅強決心和強烈使命擔當。
《決定》提出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目標。爲實現這一目標,《決定》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了安排部署。這些改革舉措,抓住了生態文明和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核心和關鍵,爲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
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解決矛盾、破解難題、化解壓力,需要繼續加大改革的力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後,要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闖難關,堅決破除束縛改革創新的觀念和障礙,切實把體制制度優勢轉化爲發展競爭優勢,以體制機制改革釋放強勁“動能”,推動生態文明和生態環境保護事業不斷向前。要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切實築牢國家生態安全防線。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組織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爲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提供法治保障。要建立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體系,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考覈監督制度。
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的基礎支撐,是推動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合力的有效途徑。一個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方能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達到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的效果。要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監管、市場、信息披露等體系建設,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落實以排污許可製爲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要嚴守生態紅線,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要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進一步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當前,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整體還不高,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內生動力不足、基礎薄弱。必須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爲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方能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要構建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健全碳市場交易等制度,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不斷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企業用綠色技術等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爲美麗中國建設等重大戰略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加快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
目標在前,使命催徵。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對標對錶、細化落實《決定》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各項改革舉措,增強改革意識和擔當精神,堅定不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努力開創美麗中國建設新局面。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鍾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