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 空白刑法 如有毒的雞尾酒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

老牌人權團體之一的中華人權協會長年替個案伸張正義,理事長高思博表示,空白刑法成如同「法治上有毒的雞尾酒」,爲臺灣法治體系嚴重問題,近來接到許多有價證券違反人權投訴案例,希望透過專家學者精闢剖析,喚醒各界對於保障人權的重視,並呼籲立法會盡快修法,讓臺灣存託憑證能受法律明確規範。

高思博指出,法律在修訂的過程中,原先沒有明確納管的臺灣存託憑證,被民國76年財政部函釋臺財政(二)字00900號納入有價證券,導致相關當事人造受嚴厲刑罰與高額賠償金,不僅其中可能違反罪刑法定、法律保留原則或逾越法律授權等爭議,更大大迫害個案基本人權。

高思博進一步說明,政府的法治作業中並不是以法規系統,而是以函釋系統爲主,函釋是針對現行法律發佈行政上方便的解釋,將社會上發生的事件涵蓋進去,過程不但不經過國會,不受到是否符合母法規定的監督,還可能違反罪刑法定、明確性原則。

他表示,不光是證交法有這問題,臺灣社會喜歡用刑法來對付問題,但刑法刑責特別重,空白的構成要件,加上很重的刑罰,不僅在法理上形成嚴重問題,也構成違反人權,希望透過研討會帶來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