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對標普中國處以警告及罰款212萬元

觀點網訊:2月2日,標普信用評級(中國)有限公司因違反信用評級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處以警告及212萬元罰款。

具體違規事項包括: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未按規定向信用評級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報送報告,違反一致性原則。

同時,該公司時任評級分析總監Eastham因涉及此事,亦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

該行政處罰決定於2023年11月7日作出,相關信息於2月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