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圓桌會丨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爲何調、怎麼調?

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記者黃垚、葉昊鳴)13日公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自2030年起從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爲何作出這一調整?具體怎麼安排?在新華社13日推出的“中國經濟圓桌會”大型全媒體訪談節目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司長亓濤進行了解答。

“目前,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滿足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隨着法定退休年齡的延遲,改革辦法對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也相應作了調整,從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亓濤說。

改革辦法專門設立了5年緩衝期,在2025年到2029年期間退休的職工最低繳費年限仍爲15年,保持不變。

“部分繳費年限15年左右的職工已經臨近退休,設立5年緩衝期,可以減輕對他們的影響。”亓濤說,對於2030年後退休的職工,最低繳費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調整,每年提高6個月,便於尚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職工提前做好參保安排。

“提高最低繳費年限對於個人也是有利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我國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與個人繳費工資水平掛鉤,每繳費滿1年多計發1個百分點,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由個人繳費和利息形成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得出。退休年齡越早,計發月數越大。鄭秉文表示,晚退休1年、多繳費1年,個人賬戶儲存額就會越多,對應個人賬戶計發月數也越小,計算出來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會越高,晚退多得。

“延遲退休後,隨着繳費年限的增加,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都會相應增長,可以爲退休後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鄭秉文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