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的奮進之旅

◆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宣佈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羅榮桓檢察長主持會議時激動地說:檢察署的工作,是一個全新的工作,我們首先應制定檢察署組織大綱,從速建立機構,開始工作。10天之後,最高人民檢察署啓用印信,正式開始辦公。

◆1954年9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討論人民檢察署組織法草案時,鑑於檢察機關的重要性,毛澤東主席提議將“檢察署”改爲“檢察院”,得到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

◆在人民檢察博物館,有一份1952年11月6日的報告特別引人注意。此時,檢察機關服務鞏固新生政權的大局,在堅決打擊反革命的同時,注意防止和糾正錯捕、錯判。山西省人民檢察署發現“萬榮挺進大隊”假反革命案後依法查清平反,最高人民檢察署向毛澤東主席寫了專題報告,得到批示肯定。

◆2023年3月,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應勇代表最高檢黨組正式提出,要讓“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成爲新時代新徵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

◆最高檢調研組在某縣檢察院調研時,發現該院一年辦了260多個公益訴訟案件。瞭解案情後發現,這其中不少案件有湊數之嫌。最高檢黨組舉一反三,通過廣泛深入地調研後發現,一些地方的檢察機關對數據和指標過於執着,關注點片面聚焦在某個率上,聚焦在數據排名上。有的甚至爲了數據好看,不在辦案上下工夫,把工夫花在了“詩”外。對此,最高檢黨組下大力氣糾偏,兩次精簡指標,直至提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的考覈。”

與共和國同行

——中國檢察的奮進之旅

序章

時間迎面走來,歷史終於演進到這一天。

1949年10月1日,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時間開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這一天,當毛澤東主席濃重的湖南口音在天安門廣場上響起時,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華大地沸騰了。

這片曾經承載了貞觀之治、康乾盛世的古老大地,迎來了一個全新的人類社會形態。這一天,曾經提出中國共產黨能不能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週期率之問的黃炎培恰好71歲。在自己生日這天參加開國大典,親眼見證了新中國誕生之後,他激動地寫下《天安門歌》:歸隊五星旗下,齊聲義勇軍歌。新的國名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改爲人民,中間用意深深。民衆站立起來,堂堂地做個人……

黃炎培的感慨也是億萬中國人的心聲:在這個全新的共和國,勞動人民第一次成爲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這是以往任何“盛世”都不可比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簡史》在記述新中國成立這一大事件時如是寫道:“中華民族跨入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歷史新紀元。”

不過,就連當時最大膽的預言家,也難以預測這個新生的共和國75年以後會發生如此壯闊雄渾的鉅變:泱泱大國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用幾十年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工業化進程,社會生產力得到極大解放和發展,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顯著提升,持續保持了國家政治和社會大局穩定,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蹟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蹟。

75載風雲激盪,天翻地覆慨而慷。爲什麼能夠創造“兩大奇蹟”?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個原因至關重要:法治的保障。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的這一論斷,正是對歷史規律最透徹的洞悉。

確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形成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75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新中國法治建設步履鏗鏘。沐浴着新中國的朝陽,共和國檢察事業也走過75個春秋。75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新中國檢察事業與共和國同呼吸、共命運,與黨和國家大局同行,與改革開放事業同行,與人民所思所盼同行,向着公平正義的目標不懈追求。

歷 史 篇

與共和國曆史同行

曲折中的成長之旅

這是共和國檢察人永遠難以忘懷的時刻——

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宣佈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羅榮桓檢察長主持會議時激動地說:檢察署的工作,是一個全新的工作,我們首先應制定檢察署組織大綱,從速建立機構,開始工作。10天之後即1949年11月1日,在當時的司法部街72號,也就是現在人民大會堂東門的位置,最高人民檢察署啓用印信,正式開始辦公。

如果把時光鍵回退100多天,可以找到共和國檢察機關的更早印跡——

1949年6月23日,時任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四組即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起草組組長的董必武,在擬定的政府組織法綱要的基本問題中,提出了設置檢察機關。這個建議先後被政協籌備常委會和政協全體會議一致通過。同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制定了兩個具有歷史意義的開國文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其中的“組織法”規定:“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以爲國家的最高審判機關及檢察機關。”10月1日,羅榮桓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爲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

羅榮桓檢察長任命通知書

1950年開始,最高人民檢察署着手組織建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署。截至1950年底,最高人民檢察署設在全國5大行政區的檢察分署已全部建立,全國大部分省一級行政區都建立了檢察機構,並在一些重點專區和市、縣建立了人民檢察署。

全力以赴投入鎮壓反革命運動,堅持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通過參與審覈案件,起訴重大案犯,糾正“寬大無邊”,防止錯捕錯判,初步開展了法律監督工作;起訴國家工作人員貪污案件,依法辦理了婦孺皆知的共和國首例高官鉅貪案——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對於建國初期和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探索中的檢察工作,人民檢察博物館中的一段文字作了概括:檢察機關在保衛國家政權、保障人民權利、維護法制統一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揭開了人民檢察制度的新篇章。

在這一新篇章中,有許多令人振奮的細節:1954年9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討論人民檢察署組織法草案時,鑑於檢察機關的重要性,毛澤東主席提議將“檢察署”改爲“檢察院”,得到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此後,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之下“一府兩院”的國家機構體系,改“人民檢察署”爲“人民檢察院”,明確了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

奮進的樂章裡,既有催人奮進的樂曲,也有婉轉低迴的片段。

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共和國檢察制度建立時間不長,檢察工作就幾經起落沉浮,至“文化大革命”期間,檢察機關被撤銷。

“人民檢察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發展進程中遭遇嚴重挫折的歷史啓示我們,檢察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制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重要環節。忽視檢察工作甚至取消檢察機關,意味着法制的削弱和破壞。”在寫到這段曲折歷史時,最高檢編寫的《人民檢察史》一書中的這段話發人深省,讓人深刻認識到:共和國檢察事業始終與黨和國家的發展同呼吸共命運。黨和國家的事業興旺發達時,法治建設、檢察事業也就蓬勃發展,黨和國家的事業也得到有力保障;黨和國家事業遇到挫折時,法治建設、檢察事業遭受破壞,黨和國家的事業也必然受到損害。

法治之勢如同大河前行,路途難免曲折,但最終都會以勢不可擋之勢奔流向前。

1977年秋冬交替時節,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徵求修改憲法意見的通知。徵集來的修改意見中,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人民解放軍8個軍區,35箇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家機關和軍事機關,發出了一個共同的呼聲——“重新設立人民檢察院!”

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經重新修改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這部憲法規定重新設立人民檢察院爲標誌,人民檢察制度掀開了嶄新的一頁。

辦 案 篇

與黨和國家大局同行

公平正義的追尋之旅

這是很多一線辦案檢察官的深刻體悟——

離開辦案講監督,越講越糊塗;圍繞辦案講監督,越講越清楚。

翻閱共和國檢察史,“法律監督”始終是檢察機關的履職主線。

在“檢察署”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即規定,“最高人民檢察署對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和全國國民之嚴格遵守法律,負最高的檢察責任”。這一規定顯示出檢察機關對法律實施進行監督的職責。對這一職責,權威媒體也有着明確的詮釋:1951年1月12日的《人民日報》刊發的《加強人民檢察工作》的社論指出,“人民檢察機關不僅對於國家法律法令要實行嚴格的監督,使之徹底被執行;而且對於破壞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切違法和犯罪行爲要進行堅決的鬥爭”。

1951年1月12日的《人民日報》刊發的《加強人民檢察工作》的社論。

此後,1982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29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這是首次由憲法確認檢察機關爲“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案件中有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案件中有民心民生民利,案件中有公平正義。怎樣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辦案是硬道理。

“毛主席,這是我署關於山西省人民檢察署平反‘匪特’萬榮挺進大隊假反革命案給董老的報告,特抄呈主席一份,請審閱指示。”在人民檢察博物館,有一份1952年11月6日的報告特別引人注意。此時,檢察機關服務鞏固新生政權的大局,在堅決打擊反革命的同時,注意防止和糾正錯捕、錯判。山西省人民檢察署發現“萬榮挺進大隊”假反革命案後依法查清平反,最高人民檢察署向毛澤東主席寫了專題報告,得到批示肯定。

這樣珍貴的歷史資料顯示:從共和國檢察制度建立之初,檢察機關就注重通過依法履職辦案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發揮法律監督作用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

“嚴格執法,狠抓辦案”“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翻閱近30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可以看到,不同時期的檢察工作要求、思路各有側重,但這些要求和思路有一個共同點:着眼點在於加強辦案,落腳點也在於加強辦案。

進入新時代,伴隨着黨和國家事業取得舉世矚目、彪炳史冊的偉大成就,與黨和國家事業同行的檢察事業也迎來人民檢察史上“三個第一次”,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對檢察工作提出全面、系統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在歷屆黨的代表大會報告中,第一次專章部署“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調“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第一次特別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完善公益訴訟制度”。與此同時,檢察機關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新格局,實現職能重塑、機構重組、機制重構,爲進一步辦好案件打下堅實基礎。

起點越高,責任越大。歷史接力一棒接一棒向前奔跑,黨的檢察事業一程接着一程向前推進。2023年的春天,以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爲班長的新一屆最高檢黨組肩負起帶領全國檢察機關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的歷史重任。

經過深入調研、思考、研究,最高檢黨組鮮明提出: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着力點在哪裡?在辦案——辦案是檢察履職的主要方式,辦案、辦好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每位檢察官的基本職責。

2023年3月,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應勇代表最高檢黨組正式提出,要讓“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成爲新時代新徵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

爲何要提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根本源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檢察實踐的重要方面。”“‘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習近平法治思想關於公正司法的原則性、基礎性要求。”一年多以後的秋天,應勇爲國家檢察官學院授課時深入闡釋了“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背後的三重考量:

——從政治責任看,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正司法重要論述在檢察領域的具體實踐,是從政治上着眼、從法治上着力的有機統一,是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的基本載體和重要抓手。

——從法理基礎看,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着眼於辦案質量優、效率高、效果佳,是統籌實體公正、程序公正、社會公正的綜合把握,體現質量、效率、效果有機統一。

——從實踐導向看,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案件的每一個環節,是檢察機關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使命,是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標準、基本要求,體現個案高質效和整體高質效有機統一。

在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餘雙彪的研究視野中,最高檢黨組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的“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要指示精神,基於對法治建設規律的深刻把握、檢察工作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與時俱進提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貫徹落實要求和檢察工作理念,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檢察實踐中的原創性探索和思考總結。

在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法學院教授劉計劃看來,“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解決檢察工作實踐問題的新思路,成爲指引新時代檢察工作的基本理念與重要方法論。

理念的魅力,既在於指引實踐,也在於經過實踐的反哺進一步深化、拓展。“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提出後,全國檢察機關跟進研究、實踐探索,持續爲之努力,紮實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與此同時,“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理念和工作要求也逐步深化、細化:“善於從紛繁複雜的法律事實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係,善於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善於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高質效’既是標準,也是要求;‘辦好’既是過程,更是結果;‘每一個’既是部分,也是整體”“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重在‘高質效’、關鍵在‘辦好’、難在‘每一個’”……

春風化雨,潤物無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提出,對於檢察履職辦案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湖北省恩施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國有着深刻的感受:“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抓手。‘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就是最好的抓手。只有努力‘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高質效辦好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以個案高質效促進法律監督整體高質效,才能以更好的辦案實績服務大局、服務民生,維護公平正義。”

改 革 篇

與改革開放事業同行

檢察工作本質本源的迴歸之旅

這是首席大檢察官與檢察幹警坦誠交流的生動場面——

“當前,我們習慣了用考覈業務數據來推動工作。如果取消業務數據的考覈功能之後,我們如何推動工作,又如何確保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呢?”

9月6日,應勇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授課時,強調要下決心調整、改變簡單依賴對數據進行考覈管理的慣性思維,下決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的考覈,不能讓檢察官爲數據所困、爲考覈所累。

授課結束後的交流環節,一位地級市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考覈工作的同志發出了“沒有了數據考覈該怎麼推動工作”的疑問。此前,最高檢黨組釋放了“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的考覈”的信號,廣大檢察幹警反響熱烈,認爲這樣的改革十分必要,但也有不少人對“沒了數據,如何抓管理、抓工作”產生了疑問。應勇當場作出迴應——

“下大決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考覈,不是不要數據,而是要把數據的宏觀分析功能與微觀案件質量評查結合起來,在數據真實的基礎上更加註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引導檢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上、放在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上。同時,我們要健全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實質性開展追責懲戒工作,倒逼和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這一改變的背後,是最高檢黨組聚焦“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以檢察業務管理爲抓手,引領檢察人員更加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更好迴歸高質效辦案本職本源而進行的更加系統、更深層次的考量。

曾幾何時,最高檢調研組在某縣檢察院調研時,發現該院一年辦了260多個公益訴訟案件,其中的某一天就辦了好幾個案件:針對該院大門口窨井蓋破損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針對某立交橋南側一堆垃圾發出三個檢察建議,西南側一堆垃圾發出兩個檢察建議。這樣被視爲“成績”的數據讓調研組陷入沉思:這樣辦案,質量能好嗎?這樣的數據,有多大意義?對此,最高檢黨組舉一反三,通過廣泛深入地調研後發現,一些地方的檢察機關對數據和指標過於執着,關注點片面聚焦在某個率上,聚焦在數據排名上。有的甚至爲了數據好看,不在辦案上下工夫,把工夫花在了“詩外”:爲提高某個率的排名,找相關部門“協作”,“求”當事人理解,找有關方面“勾兌”,偏離了檢察工作的本質、本源。

對此,最高檢黨組下大力氣糾偏:兩次修改《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將指標由原來的60項精簡至46項,再精簡至38項,直至提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的考覈”。

今年8月29日,最高檢調研組在海南省檢察機關調研時鮮明指出,要下決心糾正不同程度存在的唯數據、唯指標問題,調整、改變簡單以數據進行考覈管理的思維模式和工作方式,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適當、不合理的考覈,真正爲基層減負,讓檢察工作進一步迴歸到高質效辦案這個本職、本源上來。

“苦於不合理的考覈久矣!”最高檢調研組給數據“鬆綁”的重磅信號一經釋放,便在廣大檢察幹警中引起熱議:“支持這一決定,希望檢察機關回歸到辦案原生態中”“鬆開捆綁檢察人員的數據鐐銬,奮力拼搏高質效履職”……

“檢察工作的本質、本源是什麼?這是一個關乎根本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很少去深入思考這個非常重要卻又容易被忽略的問題。最高檢黨組提出迴歸檢察工作本質、本源,可謂醍醐灌頂,時刻提醒我們要抓好辦案這個基本職責。”重慶市合川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立峰對於迴歸檢察工作的本質、本源非常認同。

“案件真正辦好了,數據自然好看;案件沒辦好,數據再好看也是虛假繁榮”“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數據該是多少就是多少”……以數據爲切口,深化檢察業務管理改革。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履新以來,這樣讓檢察工作迴歸高質效辦案本質本源的改革舉措還有很多:

——堅持嚴格依法,依法推進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深化各項檢察改革,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依法履職辦案,引導廣大檢察幹警用好用足調查覈實權,以親歷性保障準確性、實效性,確保案件處理結論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堅持實事求是,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深化對履職結構比、案件結構比、案源結構比等“三個結構比”的理解、認識、運用,把握“四大檢察”案件總體態勢,有針對性做優強項、補齊弱項,提升檢察履職辦案整體效能。

——堅持遵循司法規律,在深化司法規律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印發新修訂的《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把責任落實、責任認定、責任追究與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結合起來,倒逼和促進檢察人員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堅持爲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推進“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和虛假訴訟專項監督,在辦理涉企、涉民生、涉虛假訴訟案件中,自覺落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

歲月更迭,薪火相傳。回望共和國的檢察足跡可以發現,伴隨着風雲激盪的改革大潮,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事業也在改革創新中闊步向前,檢察機關在充分履職服務改革發展的同時,也始終圍繞履職辦案深化自身改革,努力把案件辦得更好。

大國新途,檢察新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作出系統改革部署。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20餘萬檢察人正激情滿懷地認真履職,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自覺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大格局,下大氣力推動檢察機關自身改革和發展,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務實行動譜寫習近平法治思想檢察實踐的新篇章,以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的更好實績向新中國成立75週年獻禮!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檢察日報首席記者:邱春豔 製圖:察畫匯創意社 王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