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及許家印,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中國恆大(03333.HK)11月26日晚間在港交所公告,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11月14日發出案號爲(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
根據該命令,由於中國恆大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中國恆大及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爲。
另外,中國恆大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企查查顯示,許家印已兩次被限制高消費。公開資料顯示,許家印,中國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2023年9月28日,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接到有關部門通知,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限制高消費是指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爲:(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恆大的清盤聆訊日前也宣告延期。11月12日,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稱,法院指示取消原定於11月14日上午10時舉行之聆訊,及將申請押後,聆訊日期很可能不會早於2025年2月20日。
此前,中國恆大曾披露,清盤人已於今年10月10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就針對公司清盤委任及組成相關審查委員會尋求指示。10月15日,法院指示於11月14日上午10時就申請召開爲時不超過兩小時的聆訊。法院也指示向所有已知公司的債權人發出聆訊通知。
回顧恆大的清盤歷程,香港高等法院在1月29日頒佈命令中國恆大清盤,並委任了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SimonMiddleton(杜艾迪)及黃詠詩爲中國恆大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中國恆大股份也由此從今年1月29日起停牌至今。
據悉,清盤人的主要工作包括保存公司資產、向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返還價值,以及調查導致公司清盤的原因。在審閱公司歷年記錄的同時,清盤人鼓勵任何瞭解恆大事務或掌握公司資料的人士與他們聯絡。清盤人歡迎任何人士提供有用資料,協助他們縮窄調查範圍以及加快向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返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