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周春米夫婦演迴避大戲 司改留下難看印記
國民黨團質疑,依照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屏東地院法官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曾爲周春米工作,陳便應利益迴避,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會讓民衆失去對司法的信任度,要求司法院說明。記者張睿廷/攝影
屏東縣長選舉官司案喧騰一時,立院國民黨團質疑屏東地院審判長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曾受僱於縣長周春米,理應利益迴避;屏東縣府表示尊重法院職權與決定,屏東地院則說黃早在10年前離職,兩人之間並無「經濟上密切關係」,事情撇得一乾二淨。但周是法官出身,更是司法改革要角,連她的法官丈夫都知道要回避,周春米的「麻木」程度,令人費解。
國民黨團的主要訴求是,依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黃偉倫既然曾爲周春米工作,那麼他的審判長妻子陳怡先便應懂得利益迴避,否則會讓民衆失去對司法信任。這個道理簡單明瞭,就算不是法界人士,也都應該能理解接受,但事情卻在一審宣判一年後才被揭發,難怪當事人蘇清泉會有「原來法院是可以這樣搞的,難怪審判長處處刁難」的感慨。
對於藍營的質疑,屏東地院斥爲不實,指審判長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律師雖曾在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在周春米律師事務所擔任受僱律師,但黃偉倫從該事務所離職自行執業近10年,與周春米及其律師事務所均無媒體報導所稱「經濟上密切關係」。
就常理而言,黃偉倫在周春米的律師事務所工作近三年時間,其實不算短,應有一定的熟識,加上她曾任法官、律師公會理事長,司法圈子不大, 黃偉倫的妻子是縣長選舉案的審判長,不勞幕僚提醒,她自己應該比誰都清楚該怎麼做,但她並未聲請回避,這和她的法官丈夫邱明弘的主動「迴避」, 顯得反差極大。
前年底蘇清泉以1萬多票的差距敗給周春米,蘇清泉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及查封全部投開票所的選舉人名冊、選票重新計票,但請求證據保全遭屏院駁回,蘇因此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
當時有媒體發現,周春米的丈夫邱明弘就是高雄高分院的行政庭長兼發言人,爲了停歇紛擾,邱主動發出聲明表示,「爲避免不必要疑慮,本人請辭兼任行政庭長職務,本人強調,將來蘇清泉相關的選舉訴訟案件如分案給本人時,本人將立刻迴避審理,請蘇清泉及其支持者安心...。」
其實,周春米的丈夫邱明弘隸屬刑庭,實務上並不會審理到屬於民事類別的選舉訴訟案件,但爲了不讓妻子周春米困擾,他還是發了實務上不會發生的「迴避聲明」,確實也博得媒體一些版面。
但沒想到,原來本案真正應該的要聲請回避的周春米卻默不作聲,法官也惦惦吃三碗公,屏東縣長選舉官司就這樣走完一審,屏東縣府說尊重屏東地院職權與決定,但屏東地院的決定卻很難讓人民對司法有任何尊重或期待。
周春米長期以來是蔡政府體制內司法改革的要角,初入立法院時,她期許自己加入司法法制委員會能夠加快司法改革的腳步,離任立委時,她也整理所提法官法、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等近百件法律修正案的成績單,並以獲七次公督盟優秀立委的肯定爲榮;但碰到涉己事務,周春米選擇靜默,卻是留下一道難看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