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驗出紅色7號!「可口圓」少加1色素 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

▲只驗出紅色7號!「可口圓」標示不實。(圖/臺北衛生局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冬至將屆,臺北市衛生局公佈湯圓抽驗結果,共抽驗20產品檢驗防腐劑順丁烯二酸着色劑品質符合規定,同時針對5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覈,其中有1件不合格,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違規產品是在臺灣塩酥雞股份有限公司抽驗的「可口圓」,外包裝標示內容物具食用色素紅色7號及紅色40號,惟檢驗結果未檢出食用色素紅色40號。

「可口圓」爲可可可食品有 限公司生產,由於其公司位置在新北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查處,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