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林佳龍是私煙案「合理嫌犯」介文汲獲判無罪

外交官介文汲指林佳龍是私煙案「合理嫌犯」挨告,今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總統英文專機去年爆發「國安私煙」案,時任韓國國政顧問團成員、前外交官介文汲在臉書發文,指交通部長林佳龍是「合理嫌犯」,遭林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刑事自訴誹謗罪。民事部分日前判免賠,刑事部分今也判無罪。

介文汲去年7月25日在臉書發文:「林佳龍氣急敗壞的跳進來攪局有點好笑,他有沒有搞清楚,理論上他自己也是這件走私案的合理嫌犯之一」、「林佳龍派他的政次王國才進駐華航,到底是要湮滅證據還是搜尋可切割蔡及民進黨機會?」

林佳龍自認受辱,向法院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要求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登報道歉。

臺北地院認爲,介文汲指林佳龍在檢調偵查期間,交通部長行政權責指派政務官王國材進入華航調查,質疑是「湮滅證據」,屬於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另參考當時媒體報導,認爲介的質疑並非不合邏輯,屬合理評論

北院認爲,林佳龍身爲交通部長,與其職務相關言行可受公評,介文汲對重大事件進行合理評論,爲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遂判林敗訴。刑事部分,北院今以相同見解,判決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