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球員「外遇女球迷」:5天沒XX了 妻崩潰提告要離婚

臺灣職業籃球潘姓球員外遇女球迷,還說「沒打砲了、溼不了了」(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達志影像)

臺灣職業籃球潘姓球員外遇女球迷,還說「沒打砲了、溼不了了」,案發後他遭球隊釋出,他的妻子也向法院提告,要求潘、女球迷連帶賠償,法院判賠30萬元確定。妻子另提訴訟請求離婚等,臺北地方法院判準,且潘男還要賠償判決離婚所生非財產損害20萬元。可上訴。

潘妻提告主張,與潘男在2018年3月26日結婚,育有1子,不料對方未體恤她對家庭的付出,從2021年2月起與梁姓女子交往,雙方並於通訊軟體中以「老公」、「老婆」相稱、「我們五天沒打砲了、溼不了了、沒有魅力了、沒有性慾了」

潘妻說,2人還說「你現在表現這麼愛我」、「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你要不要去問看看你跟你老婆能不能成功離婚..哈哈哈」等語聯繫,可清晰辨識2人有親密擁抱、接吻、性交等逾越朋友交遊等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

她主張,2人肌膚之親,其行爲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她就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及互守誠實義務而建立之感情上確信與歸屬,2人應連帶給付她慰撫金50萬元,法院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

潘妻另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潘男所爲,實非任何爲人妻所能接受,顯已嚴重打擊兩造夫妻間忠誠及摯愛之基礎,雙方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任何中立理性之人處於原告同一境況亦無可能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兩造之婚姻確有重大破綻而難以維繫,請求離婚及賠償,臺北地院判準、潘另須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