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助流浪狗結紮登記反被開罰? 立委丁守中幫平反
▲立法委員丁守中(左二)邀農委會畜牧處長黃國青(左三)、農委會動保科科長林宗毅(右三)等召開協調會未受罰愛心媽媽平反;左一爲臺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圖/臺灣貓狗人協會 提供)
日前有愛心志工因配合動保處結紮補助政策,幫流浪狗TNR(捕捉、絕育、回置)並以飼主身份爲流浪狗植入晶片,卻因狗狗在街頭遊蕩被動保處開罰。立委丁守中邀動保團體、新北市動保處等召開協調會,爲愛心媽媽進行平反。
新北市今年以TNR執行成效良好爲由,從去年的240萬大幅增加到900萬。很多愛心媽媽依現行動保法被要爲犬隻進行寵物登記並透過申請補助幫流浪動物結紮。不過一旦發現狗狗在街頭遊蕩,領回後還會收到違反動保法第20條的「疏縱」寵物罪名的公文,表示若再發生將開罰處分,引起志工及動保團體不滿,表示:「辛苦協助政府降低流浪動物數量,卻要揹負被罰的風險,等於陷民衆於不義。」
立法委員丁守中於是在4月1日邀臺灣貓狗人協會、愛心志工、農委會畜牧處長黃國青、農委會動保科科長林宗毅、新北市動保處代處長謝宏偉及主秘周錦泉召開「愛心志工實行流浪動物TNR (捕捉、絕育、回置) 是否視爲寵物登記管理人?」協調會,爲遭受不公平的愛心媽媽進行平反。
會中立委丁守中認爲,目前動保法僅對「寵物」進行規範,流浪動物的管理是政府應承擔的責任。當民間協助實行TNR以減少流浪動物數量時,政府不應再將責任推給民衆,阻礙民衆協助政府解決問題的良善動機。會中臺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也提出臺南市現行流浪動物TNR植入晶片,但不進行寵物登記的方式,希望新北市動保處能比照辦理,作爲修法前的配套措施。
但農委會動保科長林宗毅則迴應,現行動保法規定任何犬、貓都是寵物,所以進行登記是原則,即使是臺南市也一樣。動保處針對新北市愛心媽媽開罰一案會後初步協議爲:目前只是開勸導單並不會開罰。但日後若有類似情況,卻沒有進一步的共識。
對此,立委丁守中強調在法律在修正前,相關單位應有更彈性的配套措施,並將在4月3日再召開「關懷動物‧友善城市」 記者會,爲流浪動物爭取更友善的城市生存權。